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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泉州市直幼儿园入园申请对象和条件

24小时热点资讯 24小时热点资讯 发表于2025-05-09 14:24:22 浏览1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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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市直幼儿园招生对象

  各市直幼儿园小班招收符合条件的年满3周岁(2022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幼儿。

  (一)优先招收的对象和具体条件

  各市直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园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幼儿(以下简称“三一致”对象),以及按国家、省市相关入学优待政策照顾的适龄幼儿。“三一致”对象的具体条件:

  (1)适龄幼儿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

  (2)适龄幼儿落户到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日前。

  (二)有剩余学位的应积极向社会开放

  在招收“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后有剩余学位的,由各园确定录取办法,接收部分户籍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但不符合“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

  教育优待照顾对象

  今年秋季符合泉州市认定的第一至第四层次人才子女,以及第一、二层次人才孙辈(含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海西产业人才高地人才、福建省优秀人才等省级人才政策覆盖对象),其适龄幼儿可申请就读市直幼儿园,按照省、市相关政策给予优待。

  台胞适龄子女

  今年根据《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胞子女在闽就读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8号)等精神,优化申请就读流程,落实“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台胞适龄子女视同本地户籍适龄幼儿,可申请到市直幼儿园就读。

  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胞适龄幼儿,因家长在泉州购房置业或工作等需随父亲(母亲)在泉州生活而要求在市直幼儿园就读的,由监护人按要求填写《台湾籍子女入(转)学申请表》(附件4)向幼儿园提出申请,由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视同本地户籍适龄幼儿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或工作地所属片区内市直幼儿园就近入读。

  点击查看:2025年泉州市直幼儿园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