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直小学优先招收
优先招收“三一致”对象和政策照顾对象。
什么是三一致?
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三一致”对象的具体条件:
(1)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
(2)适龄儿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日前。
(3)2021年3月1日以后(含3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包括通过其他形式取得房产的,下同),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下同)。
哪些属于政策照顾对象?
1.符合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海西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才、福建省优秀人才和泉州市第一、二、三类别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到市直小学入学,按照省、市相关政策给予优待,根据学校学位情况、高层次人才意愿等协调安排学校接收入学。
2.在市直小学招生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的香港、澳门适龄儿童、台胞适龄子女、华侨适龄子女(中国籍)、外籍学生申请入学,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执行。
3.符合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教育优待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入学,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办理。
推荐查询:泉州市直小学招收计划和片区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