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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江西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报名条件

24小时热点资讯 24小时热点资讯 发表于2025-05-08 11:30:02 浏览1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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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2025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招生条件

  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县级推荐、省市甄选、部级备案”的程序,层层筛选,逐级审核,将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确定为“头雁”项目培育对象。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长期从事乡村产业发展的意愿。

  4.从事主导产业、发展势头良好,热衷联农带农。

  (二)具体条件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同时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在55周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身心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优先。

  2.学员所经营的主体制度健全、运营规范,3年内未发生过农产品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事件),在当地群众中有较好口碑。

  3.面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市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及种养大户等带头人。原则上不遴选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大型企业负责人。其中,负责人指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管理人员。支持将“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学员、“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学员和国家级、省级乡村工匠,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的新型农民纳入“头雁”培育。

  4.从事当地农业主导、优势或特色产业3年以上,形成稳定的经营模式和一定规模,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善于接受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和新理念,主动向农户分享经验、提供技术支持和信息服务。近3年累计带动30户或100名以上农民实现增收致富。

  列入失信名单的人员、涉黑人员不得作为培育对象。2022年、2023年、2024年已选派人员参与项目培育的经营主体,2025年不得选派人员参与培育,已参加项目培育的人员2025年不再重复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