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东莞黄江镇公办小学招生入学办法
1.招生对象:黄江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市、镇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及积分入学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入学办法
(1)黄江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按照“依据户籍、学区划定、相对就近入学、统筹调配”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将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相应安排到镇内各公办学校就读。学区内公办小学学位不足的,由镇教育管理中心统筹调配到镇内其他公办小学;学区内公办初中学位不足的,将根据入户时间先后顺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
(2) 非黄江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A. 对象范围:符合市、镇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及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群体。
B. 招生方法:



(3)积分入学非黄江户籍学生
按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3〕26号)《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方案》(东府〔2023〕27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