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安顺329事业单位联考笔试排名查询指南
一、笔试排名查询时间
暂未公布
二、笔试排名查询入口
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anshun.gov.cn/)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在指定网站。
(一)资格复审方式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工作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查,并在《报名信息表》上签署意见。
(二)资格复审对象确定
在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者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结束后,考生主动放弃后续环节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岗位取消。取消的情况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
(三)资格复审提交资料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名单及具体需要提供的资料以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知的为准。通常为:
1.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在线打印的《贵州省2025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报名信息表》2份。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证书等原件(《岗位表一览表》中明确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证书原件的除外)及复印件一份。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届高校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复审,并放宽到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与《报名信息表》同底的一寸彩色证件照片4张。
5.报名时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且同意报考书面证明落款时间须为报名开始前(安顺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且同意报考书面证明落款时间须为报名开始前。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或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报考定向招聘等岗位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一般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的,提供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起止时间、服务年限、服务期间历年考核等情况);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应征入伍通知、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县级人武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入伍时间、入伍地点、服役部队、退役时间等内容)。
(2)定向招聘村(社区)干部岗位的,须持本县(区)乡(镇)党委出具任职满3年,且近3年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持县(区)组织部(政治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定向本县(区)户籍或生源的,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报考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要求的岗位,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7.放宽年龄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有岗位对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8.报考面向历年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招聘岗位、定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和随军家属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由市县两级武装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通过的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
9.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D类)的非2025届高校毕业生,需在报名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10.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D类)的2025届高校毕业生(指2025年当年毕业),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可持本人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但须在2025年8月2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11.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2.根据招聘单位复审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面试和成绩计算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其名单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
(一)面试
严格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开展面试工作,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研究确定,并将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面试工作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中小学教师类(D类)岗位面试方式为说课,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生说课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说课成绩未达60分或未参加说课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3×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都相同,则加试,按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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