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长春初中小学公办学校招生安排
入学条件
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具有长春市城区户籍(或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可申请入读城区小学。
具有长春市城区户籍(或居住证),已经完成小学阶段(6年制)义务教育的毕业生,可申请入读城区初中。
公办学校总体实行划片入学。划片入学应当符合“两个一致”和学区学位预警相关规定。不符合“两个一致”和学区学位预警相关规定的,由各城区统筹安排入学。
“两个一致”: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应与父母的房屋权属证明一致。
父(母)为现役军人、父母中一方在外地工作且户籍在工作地、父母中一方为农村户籍等情形,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中一方户籍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与其父母户籍一致”。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长春市城区无住房,其出生之日即落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且从未迁移,与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人户籍和家庭住房一致,可视为符合“两个一致”。
01、信息登记
5月8日9:00—12日17:00,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须登录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城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网站进行信息登记。网络端口关闭(5月12日17:00)后,不能再修改相关信息。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网上信息登记的,可于5月13日9:00—17:00,持户口簿(或居住证)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城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登记信息。5月13日17:00前未完成信息登记的,将不能申报民办和转公学校,不能参加空余学位派位,由相关城区统筹安排入学。
02、资格审核
5月14日—15日,公安部门对适龄儿童少年登记的户籍信息进行核验。
5月16日—23日,各城区组织公办学校对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居住证)、房屋权属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两个一致”和学位预警规定进行审核。申报入读初中的,还需进行学籍信息审核,确定是否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03、学位派送
5月23日—24日,各公办学校向适龄儿童少年下发《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告知书》。《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告知书》由各城区统一制定,作为学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的依据。
04、到校报到
6月5日9:00—17:00,到公办学校入读的适龄儿童少年,持《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告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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