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秋季莞城街道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1.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没有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
2.义务教育学校不实行留级制度。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户籍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向莞城招生办提出申请,审核同意后延缓一年入学。
招生类别:
①户籍属莞城辖区的适龄儿童;
②属因拆迁造成人户分离的莞城户籍适龄儿童;
③父或母一方在莞城工作或居住,需随监护人在莞城接受义务教育,入读一年级的中国台湾籍适龄儿童;
④父或母一方持有效东莞市优才卡,并在莞城工作或在莞城拥有产权清晰自有住宅的适龄儿童;
⑤父或母一方被认定为东莞市特色人才,并在莞城工作的适龄儿童;
⑥父或母一方在申请入学前5年内(截止时间为申请入学当年的8月31日)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授予个人荣誉称号,并在莞城工作或在莞城拥有产权清晰自有住宅的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
⑦符合《关于修订华侨华人子女及华侨学生在我市就读有关规定的通知》(东教基函〔2017〕9号)规定,并属莞城安排解决的华侨华人的适龄儿童;
⑧父或母一方符合《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规定的适龄儿童;
⑨父或母购买商品房,并居住在莞城辖区内,且已完善办学规划楼盘的适龄儿童;
⑩符合《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3〕26号)和《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方案》(东府〔2023〕27号)规定的我国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
符合以上招生类别中多项招生类别条件的,请选择其中一项提出入学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