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第一中学2025年面向全国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一)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原则;
2.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宁缺毋滥原则;
3.坚持同岗择优原则,即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择优聘用;凡出现拟聘用人员不能按时按规定签约时,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按招聘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
二、招聘人数、薪酬待遇及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职业资格、专技证书等其他条件,具体参见《附件3:海口市第一中学2025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被聘用人员为海口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专业参照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4、附件5)。《专业参考目录》仅供本次招聘过程中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报名、资格审核时参考使用。由于各类院校专业名称设置繁杂,且每年均有新设专业、自主设置专业出现,《专业参考目录》尚无法涵盖所有专业。报名阶段,报考人员专业与《专业参考目录》专业相近或者属于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应当在报名系统中如实输入具体专业名称,并上传所在学校或学院开具的课程设置证明等材料,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具体职位需求及专业一致性原则予以认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专业审核结果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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