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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珠海斗门区招生日程表在哪获取?附入学附件

24小时热点资讯 24小时热点资讯 发表于2025-05-01 09:39:28 浏览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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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珠海斗门区招生日程表在哪获取?附入学附件

  附件1

  珠海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政策性照顾生类别及证明材料

序号

政策性照顾生类别

政策依据及说明

基本材料

(原件备查,提交A4规格复印件)

证明材料

(原件备查,提交A4规格复印件)

1

军人优抚对象子女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广东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政〔2022〕1250号)、《珠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7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通知》(珠退役军人〔2021〕58号)

父母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不能反映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或者租赁合同。

部队师级(含团级独立单位)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军人有效身份证件

2

警察优抚对象子女

《关于印发珠海市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珠公发〔2018〕75号)

警察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单位证明,革命烈士通知书、英模证书、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伤残人民警察证

序号

政策性照顾生类别

政策依据及说明

基本材料

(原件备查,提交A4规格复印件)

证明材料

(原件备查,提交A4规格复印件)

3

国家综合性消防

救援队伍人员

优抚对象子女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粤府函〔2024〕10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珠府〔2025〕13号)

父母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不能反映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或者租赁合同。

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处证明、符合优待政策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4

抗击疫情因公殉职或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

《关于做好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0〕11号)、《转发关于做好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珠教基信〔2020〕4号)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不能反映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或者租赁合同。

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证明书或相关单位证明

序号

政策性照顾生类别

政策依据及说明

基本材料

(原件备查,提交A4规格复印件)

证明材料

(原件备查,提交A4规格复印件)

5

在我市居住的台胞子女 

《关于台湾学生在我省就读有关规定的通知》(粤台通〔2006〕29号)、《转发教育部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湾同胞子女在大陆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珠教基〔2008〕14号)

父母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不能反映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或者租赁合同。

学生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

我市居民合法

收养的适龄孤儿

《转发民政部等15部委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粤民福〔2006〕39号)

收养人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助养人《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或者租赁合同。

民政部门核发的收养证明

7

在我市居住的

侨胞子女

《关于华侨子女回国在我省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办法》(粤侨办〔2009〕55号)、《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父母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不能反映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或者租赁合同,委托监护公证书。

监护人的护照、身份证件、相应国永久居留证件、其他已有的能体现其华侨华人身份的材料(如中国户口簿、监护人出生证等)等

序号

政策性照顾生类别

政策依据及说明

基本材料

(原件备查,提交A4规格复印件)

证明材料

(原件备查,提交A4规格复印件)

8

无监护能力

人员子女

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我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父母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不能反映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或者租赁合同,委托监护公证书。

市民政局或残联证明,

二级以上医院危重病证明

9

长期野外工作

人员子女

父母均为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我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厅(局)级以上有关单位证明,

父母工作证明

10

人才子女

顶尖人才、一类、二类、三类高层次人才子女

珠海市教育局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人才子女入学(园)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珠教基〔2021〕8号)

监护人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不能反映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或委托监护公证书),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或者租赁合同,监护人社保清单和工作单位营业执照。

珠海市高层次人才证书或珠海英才卡或市人社局证明材料

博士后子女

博士后提供市人社局证明材料或珠海英才卡

博士子女

博士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珠海英才卡

产业青年优秀人才子女

珠海市青年优秀人才证书或珠海英才卡或市人社局证明材料

留学回国

人才子女

市人社局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办公室证明

序号

政策性照顾生类别

政策依据及说明

基本材料

(原件备查,提交A4规格复印件)

证明材料

(原件备查,提交A4规格复印件)

10

人才子女

珠海工匠子女

珠海市教育局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人才子女入学(园)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珠教基〔2021〕8号)

监护人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不能反映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或委托监护公证书),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或者租赁合同,监护人社保清单和工作单位营业执照。

珠海工匠证书或珠海英才卡或市人社局证明材料

港澳人才子女

监护人及子女永久(或临时)港澳身份证

珠海首席

技师子女

珠海首席技师证书或珠海英才卡或市人社局证明材料

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子女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珠海英才卡

珠海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或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子女

市人社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大型骨干企业、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高管子女和紧缺人才子女

市人才主管部门、经济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高管子女包括任职通知)

序号

政策性照顾生类别

政策依据及说明

基本材料

(原件备查,提交A4规格复印件)

证明材料

(原件备查,提交A4规格复印件)

11

总部企业、重点项目高管子女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加强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珠府办函〔2018〕308 号)《关于印发<珠海市加强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细则>的通知》(珠商〔2019〕237 号)和《关于我市重点项目员工子女义务教育入学问题的复函》(批复意见)

父母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不能反映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或者租赁合同,监护人社保清单和工作单位营业执照。

市认定的总部企业,市、区认定的重点项目,高层管理人员任职通知

12

珠海市“优秀外来工”人员子女

《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珠府〔2008〕107号)

优秀外来工证书,广东省居住证

13

珠海市荣誉市民子女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经济特区授予荣誉市民称号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珠府函〔2018〕346号)

父母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不能反映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或者租赁合同。

珠海市荣誉市民证书或证明文件

序号

政策性照顾生类别

政策依据及说明

基本材料

(原件备查,提交A4规格复印件)

证明材料

(原件备查,提交A4规格复印件)

14

“优粤卡”人才子女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落实《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工作要求的通知(粤教外函〔2018〕6号)

省人社厅审核发放的人才优粤卡

  备注:1.所有外文的证明材料均需附中文翻译公证。

  2.其它特殊情况由区以上教育部门根据有关政策确定。

  3.各类政策性照顾学生按对应的政策性照顾文件要求执行。

  4.因上级政策调整导致政策性照顾性照顾对象或证明材料发生变化时,由市教育局另外补充发文。

  5.杜绝弄虚作假,证明单位对其出具的真伪性及其后果负责。

  附件2:

  珠海市斗门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政策性照顾生类别及证明材料

序号

政策性照顾生类别

政策依据及说明

基本材料

(原件备查,提交A4规格复印件)

证明材料

(原件备查,提交A4规格复印件)

学位安排

1

区重点企业(项目)高管及紧缺人才子女

《关于印发<珠海市斗门区重点企业(项目)高管及紧缺人才子女入学需求解决工作方案>的通知》(斗教〔2024〕35号)

父母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不能反映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监护人房地产权证或者租赁合同,委托监护公证书。

区行业主管部门开具相关证明

安排在其父母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附件:5

  2025年斗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 间

具体工作

负责单位

4月1日—4月30日

1.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

2.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

3.召开中小学招生工作会议

教育股

各学校

5月8日—5月22日

新生网上报名

各学校报名

服务窗口

5月8日—5月28日

公安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核查反馈斗门户籍学生入学信息。

职能部门

6月3日—6月6日

1.6月3日—4日,家长到拟报读学校提交入学申请资料。

2.6月5日-6日,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和政策性照顾生到招生服务窗口(斗门开放大学)提交材料。

教育股

各学校

6月13日—6月20日

1.6月13日公示符合户籍生和政策性照顾生入学资格名单。

2.6月20日公布户籍生和政策性照顾生录取结果。

教育股

各学校

6月1日—7月4日

公安、不动产登记中心、人社等职能部门核查反馈积分入学信息;区教育局汇总整理积分入学信息。

相关部门

报名窗口

7月5日

招生系统反馈非珠海户籍学生核查结果和积分总分。

教育股

7月5日—7月17日

对积分结果有异议的非珠海户籍学生,请通过微信公众号进入积分查询界面,按操作流程申请复核,并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

各学校、家长

报名窗口

7月5日—7月17日

区教育局在网络后台对家长提交的积分复核信息进行核实。

教育股

7月25日

1.公布积分入学分数线。

2.公示符合积分入学资格等非斗门户籍学生名单。

教育股、各学校

7月28日—7月29日

符合积分入学资格学生家长携带全部入学资料到报读学校审核材料。

教育股、各学校

8月1日 

公示符合积分入学录取名单。

教育股

8月8日

公布积分生学位统筹安排结果。

教育股

8月11日—8月12日

符合积分统筹安排的学生家长携带相关资料到安排的学校审核材料。

各学校、教育股

8月15日

学校把统筹录取结果电子文档上报区教育局。

教育股、各学校

8月18日—8月19日

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各学校

8月20日—8月27日

新生注册、入学。

各学校

9月1日

正式开学。

各学校

  附件6

  珠海市斗门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指标及分值表

积分指标

指标内容

分值

实施说明

居住年限

/房产年限

《广东省居住证》

10分/年

在我区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含暂住证)以公安部门核查年限为准。有效期限以最近十年内、当年8月31日前为准。

1.在我区居住年限、房产年限任择其一积分,就高不就低,不累加计分。

2.每满一年积10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计算积分。

《不动产权证》

/《房地产权证》

《房地产权证》(父母所持我区完全产权的住宅)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核查登记日期为准,有效期限以最近十年内、截止到当年8月31日(持有在我区办理、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

职业资格

/文化程度

职业

资格

四级

(中级技工)

10分

职业资格按所持最高等级计分,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查验信息

(http://www.osta.org.cn)和市人社部门核查为准。

职业资格、文化程度二者任择其一积分,就高不就低,不累加计分。

三级

(高级技工)

15分

二级

(技师)

25分

一级

(高级技师)

30分

文化

程度

大专

20分

文化程度按所持最高学历计分,以本人提供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学信网查询为准(http://www.chsi.com.cn/xlrz)。

本科

30分

硕士研究生

及以上

60分

参保年限

社会保险

缴费年限

2分/险种/每年

1.在我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每险种满1年积2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计算积分。

2.每险种有效期限,以最近十年内、当年8月31日前为准。

加分指标

1、荣获珠海市(斗门区)“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珠海好人”、“斗门好人”、“最美志愿者”的,加100分。

2、参加珠海市无偿献血的,加15分,该项不累计。

3、参加斗门区内志愿者服务一星加1分,二星加3分,三星加6分,四星加10分,五星加15分。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的退役军人加30分。

5、参加斗门区新市民文明素养培训一次性加2分。

  备注: 各类加分必须出具相关部门证明,同类荣誉只计算一次,不累计加分。每年的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根据当年全区的招生实际情况划定。

  附件7

  斗门区2025年秋季招生统筹安排工作指引

  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针对户籍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特制定以下统筹安排工作指引:

  1.斗门区户籍学生根据以下顺序安排学位:

  (1)房户一致;(2)房户不一致;(3)学区内拥有全权房产但仅有个人房产预告登记证;(4)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房产且学生户籍地址在此房产上的;(5)持有斗门区内全权房产(含自建房、小产权房和集资房),因历史原因而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6)公共租赁住房;(7)非完全产权房产;(8)有户籍无房产的或房产学位被占用;(9)社区或公司集体户籍;(10)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代耕农的享有本地户籍同等待遇;(11)5月22日截止报名后入户、购房办证、补报名的;

  特别提醒:凡是本学区内房户一致报名人数超过今年秋季招生计划人数的学校,首先以迁入学区内户籍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学位,其次以购房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学位额满后无法安排在该学区的学生,按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学校。

  2. 积分入学学位安排原则:

  ①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②统筹安排的原则;③参照房产和居住地就近安排的原则。凡是本学区内户籍生报名人数超过今年秋季招生计划人数的学校,不再安排积分生入学。如果达到积分录取分数线的学区内积分入学学生报名人数超过了学校剩余学位数,则根据分数高低依次安排学位,按照先镇内后区内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学位,不服从统筹安排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8.斗门区2025年中小学一年级新生信息表

(长按识别以上二维码)

  附件9

  斗门区2025年中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区域

序号

学校名称

办学类型

办学地址

招生电话

井岸镇

1

实验中学

初中

井岸镇港霞西路555号

6265205

2

第二中学

初中

井岸镇环山北路125号

6339896

3

第四中学

初中

南华路227号

5111403

4

珠峰实验学校

九年一贯制

育德路566号峰实验学校

6281679

5

尚峰学校

九年一贯制

井岸镇河韵路118号尚峰学校

6280878

6

实验小学

小学

井岸镇旭日街63号

6291868

7

第二实验小学

小学

和荣路68号

5889729

8

特殊教育学校

小学

井岸镇龙井路436号

5558685

9

少年业余体校

小学

井岸镇旭日街36号

2782841

10

井岸镇第一小学

小学

井岸镇环山南路1号

6316079

11

井岸镇第二小学

小学

井岸镇港霞西路145号

6313822

12

井岸镇第三小学

小学

井岸镇龙井路48号

5135563

13

井岸镇第四小学

小学

井岸镇水西一巷18号

5551788

14

井岸镇龙西小学

小学

井岸镇龙西村水口一巷11号

6289618

15

井岸镇东风小学

小学

井岸镇东风小学南49号

6254589

16

井岸镇新堂小学

小学

井岸镇新堂村5巷63号

5217885

17

井岸镇新青小学

小学

井岸镇新青村路南188号

5218773

白藤街道

18

城南学校

九年一贯制

白藤一路华丰一区64号

6256390

19

西湖学校

九年一贯制

白藤七路103号

6281516

20

金茂中学

初中

白藤街道锦湖路西侧

5120197

21

齐正小学

小学

藤达一路973号

6281541

22

金茂小学

小学

白藤湖锦湖路西侧腾逸路南侧

5120134

23

湖心小学

小学

藤祥路198号

5202903

24

白藤湖中学

初中

白藤街道群兴村

5567561

25

白藤湖中心小学

小学

农民新村南路83号

5567930

26

白藤湖幸福小学

小学

白藤湖幸福北路100号

5566920

白蕉镇

27

城东中学

初中

白蕉镇金坑南路1号

5508078

28

博雅中学

初中

白蕉镇禾生四路227号

5588065

29

弘雅学校

九年一贯制

白蕉镇禾生二路618号

5553682

30

六乡中学

初中

白蕉镇文兴路25号

6196506

31

博雅小学

小学

白蕉镇虹桥二路博雅小学

5588093

32

白蕉镇中心小学

小学

白蕉镇同心中路99号

5505036

5506153

33

新环中心小学

小学

白蕉镇新二村民委员会大生围东23号

6196038

34

联厂小学

小学

白蕉镇桥湖南路166号

5501403

35

白石小学

小学

白蕉镇白石村东区289号

5503704

36

东围小学

小学

白蕉镇东围村冲南区173号

5503850

37

大托小学

小学

白蕉镇大托村北村320号

6369236

38

灯笼中心小学

小学

白蕉镇灯三村

5228098

39

东和小学

小学

白蕉镇榕益村榕毕树北62号

6266655

40

桅夹小学

小学

白蕉镇桅夹村朝阳东路7号

5227700

41

昭信小学

小学

白蕉镇昭信村北路1号

5228254

42

东湖小学

小学

东湖村工业大道北一巷32号

5223611

43

成裕小学

小学

白蕉镇成裕村101号

5223187

44

六乡中心小学

小学

白蕉镇六乡大道2000号

6296719

45

竹洲小学

小学

白蕉镇丰洲村南区120号

5230801

斗门镇

46

斗门镇初中

初中

斗门镇新区西62号

5790997

47

赤坎中学

初中

斗门镇官冲村一巷10号

5798519

48

斗门镇中心小学

小学

斗门镇宋城大道3号

5798212

49

南门小学

小学

斗门镇南门村南门路3号

5798553

50

八甲景胜学校

小学

黄杨大道408号

5798451

51

大赤坎小学

小学

斗门镇大赤坎村

5781345

52

小赤坎小学

小学

斗门镇小赤坎一连25巷一号

5798529

53

小濠涌小学

小学

小濠冲村对面山888号

6129088

乾务镇

54

乾务中学

初中

乾务镇东苑路398号

6265713

55

五山中学

初中

乾务镇五山沙龙北路8号

5571789

56

乾务中心小学

小学

乾务镇人民政府旁

5580380

57

五山中心小学

小学

乾务镇五山大道51号

6323832

58

马山小学

小学

乾务镇马山村马山小学

5571056

59

富山学校

九年一贯制

乾务镇富海路87号

6300056

莲洲镇

60

横山中学

初中

莲洲镇泰来路68号

6265199

61

莲溪学校

九年一贯制

莲洲镇安江路369号

5590430

62

上横中心小学

小学

莲洲镇耕管村

5563154

63

三角小学

小学

莲洲镇三角村414号

5563683

64

横山中心小学

小学

莲洲镇谦益路142号

5561902

民办学校

65

西埔新徽实验

学校

九年一贯制

井岸镇西埔村兵房山36号

5161999

66

箐华学校

九年一贯制

井岸镇新青六路六号

7220888

67

德恒实验学校

九年一贯制

乾务镇乾糖路180号

5707088

68

湖海学校

九年一贯制

白蕉镇虹桥一路13号

5223118

69

容闳学校

九年一贯制

井岸镇环郡路555号

5113385

70

井岸新徽学校

九年一贯制

白蕉科技工业园新科一路21号

5512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