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津区幼儿园招生公告
招生原则
公平公开、适龄优先、方便就近、免试入园。
招生对象
幼儿园小班秋季集中招生对象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的学前儿童。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儿童。
公办幼儿园优先满足幼儿园服务范围内户籍类、拆迁类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其次满足法定监护人在幼儿园招生服务范围内全额持有的住房的适龄幼儿入园需求。
日程安排
新津区幼儿园将于4月30日发布招生公告,家长可通过关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拨打幼儿园招生电话或到幼儿园现场咨询等方式了解幼儿园招生工作安排。
公办幼儿园招生
1.发布公告
4月30日,公办幼儿园发布招生公告,民办幼儿园发布招生简章。
2.信息采集
5月6日—12日,选择在户籍地入园的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报名链接:
https://xq.cdeduypt.cn/#/index
访问入口:
微信公众号“成都教育发布”-“综合服务”-“幼儿园招生平台 ”。
温馨提示:
① 户籍类适龄幼儿如网上信息校验通过,家长则不需要到现场审核;
② 住房类/拆迁类适龄幼儿请监护人于5月15日—17日到对应幼儿园提交材料现场预登记)。
3.资料审核
5月13日—5月14日,新津区户籍适龄幼儿选择在户籍地入园的,因网上信息校验未通过及特殊情况确需到现场进行资料审核的适龄幼儿,其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服务范围内的公办幼儿园进行资料现场审核【户籍幼儿指2025年5月14日前(含5月14日)户籍地址在幼儿园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幼儿】。登记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各种原因未登记的户籍适龄幼儿,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5月15日—17日
①法定监护人在新津全额持有住房的适龄幼儿现场预登记,幼儿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幼儿户口簿、幼儿出生证明和相关住房材料(建议提供《房屋信息查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到幼儿园进行预登记;
② 选择在拆迁安置地入园的适龄幼儿现场预登记,幼儿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幼儿户口簿、拆迁安置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到幼儿园进行预登记。
4.报名录取
5月19日—25日,在平台上进行了信息采集校验且审核通过的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服务平台”选报幼儿园,双胞胎(多胞胎)子女自愿申请绑定报名。
5月26日—6月3日,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公办幼儿园招生录取工作,录取工作按照户籍类、拆迁类、住房类的顺序依次进行。当任一批次幼儿登记人数超过计划招生数时,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幼儿可参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公办幼儿园的补录工作。
5.公布结果
6月4日,公办幼儿园公示拟录取新生结果。
6.学位确认
6月4日,公办幼儿园拟录取新生进行学位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7.公办补录
6月5日,公布公办幼儿园补录计划;6月5-6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公办幼儿园进行补录,已在我区公办幼儿园确认学位的幼儿不再参与其他公办幼儿园的补录。
8.公布补录结果
6月7日,公办幼儿园公布补录结果。
9.入园报到
6月30日前,公办幼儿园办理新生入园报到手续,具体时间请以各园招生公告为准。
民办幼儿园招生
民办幼儿园依法自主招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生入园简章经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发布实施。
满三岁即时入园支持措施
年满三周岁的适龄儿童可即时报名入读服务范围内有学位缺额的幼儿园。幼儿园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1.更新学位信息
由区教育局组织和指导幼儿园在“成都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服务平台”更新学位缺额信息。
2.填报入园申请
适龄儿童年满三周岁当月的最后一周,其法定监护人可登录“成都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服务平台”,填报儿童信息,选报服务范围内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若对应的幼儿园没有空余学位,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园。
3.办理入园手续
幼儿园在次月第一周(工作日)通知儿童监护人办理入园手续。
多子女家庭便民举措
双胞胎(多胞胎)参加公办幼儿园小班集中招生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报名同一幼儿园。
多子女家庭参加公办幼儿园小班集中招生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未达入园年龄的其他子女与当年入园子女绑定报名同一幼儿园。家长也可自愿提出申请当年符合条件的入园子女与已入园子女就读同一幼儿园。未入园子女与当年入园子女应在同一幼儿园共同就读至少一年。
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幼儿入园规定
区教育局按照《成都市在蓉港澳台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办法(试行)》《成都市在蓉外籍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做好在蓉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幼儿入园工作。
成都市新津区幼儿园基本情况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