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清远清城区春湖幼儿园秋季招生公告
为确保我园2025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根据《清城区直属公办幼儿园2025年秋季学期招生方案》要求,现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将2025年秋季学期招生事项公告如下:
招生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免试入园”的原则,规范管理,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招生计划
小班90人
招生范围及对象
招生范围:原则上是3周岁能正常参加活动的适龄儿童。
第一类招生范围:
1.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春江湖畔小区已装修入住居民(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2.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洲心派出所(含原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第二类招生范围: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
第三类招生范围:周边适龄儿童。
招生工作流程
(一)发布公告
2025年4月30日起,在清城区春湖幼儿园门口张贴公告,并在“清远市清城区春湖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请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法定监护人关注“清远市清城区春湖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并在幼儿园招生公告中点击下载、打印并填写《清城区春湖幼儿园2025年秋季学期新生报名表》。
(二)报名程序及资料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10日—2025年5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00,幼儿园于2025年5月15日向社会公布录取情况。(温馨提示:幼儿法定监护人员只能选择一所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进行报名,如有多报,一经核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家长(只限1名)携带幼儿到幼儿园参与现场报名,入园前先在门卫处领取报名号,按报名号上的先后顺序进行报名。
2.现场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
(3)幼儿出生证明;
(4)《清城区春湖幼儿园2025年秋季学期新生报名表》(备注:请在报名表上粘贴幼儿蓝底一寸照片)
现场审核通过后,派发抽签号(双胞胎或多胞胎共用一个签号)。
(三)录取办法及录取信息公布时间
1.幼儿园的招生录取按招生类别先后顺序进行录取(第一类招生学位未满,剩余学位将录取第二类幼儿;第二类招生学位未满,剩余学位将录取第三类幼儿)。同一类别幼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时,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
抽签时间:如需抽签,幼儿园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及电话的方式另行通知。
抽签地点:清城区春湖幼儿园二楼音乐室
2.幼儿园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在门口张贴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录取信息。
(四)新生注册
1.注册时间: 2025年5月17日(上午8:30—11:30)。
2.注册须提供资料:(建议家长提前准备)
①幼儿入园前体检的合格证明(需前往三甲医院,如:清远市人民医院或清远市妇幼保健院)原件及复印件;
②《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自行登录“粤苗”App下载打印)。
3.收费标准:按2023年秋季学期清城区直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收费,3000元/学期。
注意事项
1.幼儿监护人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2.严肃招生纪律。参与招生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禁有权钱交易或借招生牟取私利行为,如有违反将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
清城区春湖幼儿园电话:0763-3993799
郭老师:18124479544
朱老师:18163212982
监督电话
清城区教育局监察室:0763-3331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