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审核需要准备的资料
1. 南京市户籍幼儿:
① 户口簿首页、幼儿父母页和幼儿本人页(父母离异,提供离婚证、父母中拥有抚养权的一方页及幼儿本人页);
② 幼儿出生医学证明;
③ 预防接种证。
2.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① 户口簿首页、幼儿父母页和幼儿本人页(父母离异,提供离婚证、父母中拥有抚养权的一方页及幼儿本人页);
② 幼儿出生医学证明;
③ 预防接种证;
④ 父母居住证。
>>>录取顺序
资料审核后,按照以下顺序依次录取。
第一批:大厂街道户籍的幼儿。
第二批:南京市非大厂街道户籍的幼儿。
第三批:非南京市户籍的幼儿,根据父母提供“居住证”办理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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