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清远市清城区第二幼儿园秋季招生报名通知
为确保我园2025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根据《清城区直属公办幼儿园2025年秋季学期招生方案》要求,现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将招生工作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免试入园的原则,规范管理,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招生计划
小班100人
三、招生对象及范围
(一)招生对象
原则上是3周岁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第一类:
1.①其法定监护人为联湖花园、洲沙雅苑安置区回迁房原居民,房产已装修完毕并实际入住。(原回迁房居民指在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清册名单内,凭清册协议回迁的住户)②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联湖花园、洲沙雅苑安置区回迁房已装修入住居民(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2.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洲心派出所(含原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
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四、招生工作内容
(一)招生公告发布方式
2025年4月30日,在我园门口张贴公告,并在“清城区第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请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法定监护人关注我园官方微信公众号,并在幼儿园招生公告中下载、打印并填写《清城区第二幼儿园2025年秋季学期新生报名表》)
<请扫码下载以下新生报名表↓↓↓>
(二)报名资料及程序
1.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原回迁房居民需带清拆协议;
(3)幼儿出生证明;
(4)《清城区第二幼儿园2025年秋季学期新生报名表》。(请在报名表上粘贴幼儿蓝底小一寸照片)
2.报名程序
2025年5月10日—2025年5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家长携带报名资料到幼儿园参加报名,幼儿园于5月15日向社会公布情况。
(温馨提示:幼儿法定监护人只能选择一所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进行报名,如有多报,一经核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三)录取办法及录取信息公布
1.幼儿园的招生录取按招生类别先后顺序进行录取(第一类招生学位未满,剩余学位将录取第二类幼儿;第二类招生学位未满,剩余学位将录取第三类幼儿)。同一类别幼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时,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
2.幼儿园通过在门口张贴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录取信息。
(四)新生注册事宜
1.注册时间
以通知为准,携带相关资料到幼儿园办理注册手续(需提供幼儿体检合格证明),逾期不进行注册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2.收费标准
保教费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清远市清城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城区发改价格〔2022〕2号)收费标准收费,3000元/学期。
五、工作要求
(一)幼儿法定监护人入园时配合幼儿园做好登记工作。
(二)幼儿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到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幼儿法定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资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被录取的幼儿,其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幼儿园要求的有关资料,到幼儿园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逾期不进行注册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六、咨询电话
幼儿园咨询电话:0763-3888686
伍老师:13927636188
麦老师:18688916665
七、监督电话
清城区教育局监察室:0763-3331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