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第五幼儿园2025年秋季学期招生公告
根据《清城区直属公办幼儿园2025年秋季学期招生方案》精神,为确保清远市清城区第五幼儿园2025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现就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免试入园的原则,规范管理,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招生计划
小班120人。
三、招生对象及范围
(一)招生对象
原则上是3周岁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第一类招生范围:
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东城派出所或松岗派出所(含原上廓派出所和下廓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第二类招生范围:
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
第三类招生范围:
周边适龄儿童。
四、招生工作流程
(一)发布公告
2025年4月30日起,在清远市清城区第五幼儿园门口张贴公告,并在幼儿园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请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法定监护人关注“清远市清城区第五幼儿园”官方微信公众号,并在幼儿园招生公告中下载、打印并填写《2025年秋季学期清远市清城区第五幼儿园新生报名表》)
2025年秋季学期清远市清城区第五幼儿园新生报名表
(二)报名资料及程序
1.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需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幼儿页);
(2)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
(3)幼儿出生证明;
(4)《2025年秋季学期清远市清城区第五幼儿园新生报名表》。
2.报名程序:
2025年5月10日—2025年5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4:00)幼儿法定监护人(只限1名)携带报名资料到幼儿园参加报名。现场审核通过后,按照类别分别领取一类、二类、三类抽签号(双胞胎或多胞胎共用一个抽签号)。
(温馨提示:幼儿法定监护人只能选择一所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进行报名,如有多报,一经核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地点:清远市清城区第五幼儿园一楼乐舞工坊
(三)录取办法及录取信息公布
1.清城区第五幼儿园的招生录取按招生类别先后顺序进行录取,并于5月15日向社会公布录取情况。如第一类招生学位未满,剩余学位将录取第二类幼儿;第二类招生学位未满,剩余学位将录取第三类幼儿。同一类别幼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时,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幼儿园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在门口张贴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录取信息。
(四)新生注册事宜
2025年5月17日(上午8:00—12:00),已被录取幼儿的法定监护人根据清远市清城区第五幼儿园注册相关要求到幼儿园指定地点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进行注册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2.注册须提供资料(建议家长提前准备):
①幼儿入园前3个月内体检的合格证明原件(须取得幼儿在三甲级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建议到清远市妇幼保健院体检,因我园在园幼儿年度体检将在该院进行,幼儿在园期间可追踪身体发育及健康状况)。
②《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原件(自行登录“粤苗”App下载打印)。
3.收费标准:根据城区发改价格〔2022〕2号《关于调整清远市清城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2025年秋季学期新生保教费收费标准为3000元/学期。
五、其他注意事项
幼儿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资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报名资格。
六、咨询电话
清远市清城区第五幼儿园:0763-3130393
七、监督电话
清城区教育局监察室:0763-3331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