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州黄埔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工作原则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幼儿园要切实履行学前教育办学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招生政策,合理制定2025年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报区教育局备案。
(二)坚持适龄优先。各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幼儿园应当优先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三)坚持免试入园。各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不得采用测验、口试或其他任何变相考试及审查成绩的方式进行招生,不得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幼儿录取依据。
(四)坚持公正公开。各幼儿园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相关招生政策要求执行,做好信息公布,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幼儿园类别
我区辖区内幼儿园类别包括公办幼儿园(含教育部门办、集体办、国有企业办和事业单位办)和民办幼儿园(含普惠性民办、非营利性民办和营利性民办)。
三、招生对象及范围
(一)2025年幼儿园小班入园年龄为3周岁,即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二)教育部门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比例保持不变,参照往年比例,以电脑派位等形式招收具有黄埔区户籍适龄幼儿及政策性照顾生。政策性照顾生具体包括以下:
1.参照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的所列对象(详见附件1),在我区实际居住的适龄幼儿;
2.港澳籍人士适龄子女(适龄幼儿及其父(母)均持有住址在我区的港澳人士居民居住证),或父(母)为黄埔区户籍的港澳籍适龄幼儿;
3.父(母)被认定为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者,且其适龄子女属非广州市户籍;
4.父(母)持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万能捷通卡”、“黄埔人才卡”者,且其适龄子女属非广州市户籍。
(三)小区代建教育部门公办幼儿园按以下顺序录取:
1.网上报名结束前已实际收楼入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购本小区住房的人户一致的小区业主适龄幼儿;如果人户一致的小区业主适龄幼儿超过招生计划数,则以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学位归属。
2.本小区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已实际入住所购住房的业主适龄幼儿。
3.本小区具有黄埔区内而非本小区内户籍的已实际入住所购住房的业主适龄幼儿。
4.本小区具有非黄埔区户籍的已实际入住所购住房的业主适龄幼儿。
如果招收符合条件的小区业主适龄幼儿人数少于其面向社会招生计划数,则其差额用于面向全区以电脑派位形式招收具有黄埔区户籍适龄幼儿及政策性照顾生。
(四)小区代建非教育部门公办幼儿园和小区代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收业主适龄幼儿的录取顺序参照小区代建教育部门公办幼儿园执行。
(五)非小区代建非教育部门公办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适龄子女、本社区户籍适龄幼儿。
(六)非小区代建民办幼儿园实行面向社会,自主招生。
(七)各幼儿园应尊重特殊幼儿个体差异。能坚持正常集体活动的适龄残疾幼儿入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的幼儿建议家长申请到特殊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
四、招生工作安排
(一)全区各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广州市黄埔区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日程》(附件2)、《广州市黄埔区2025年幼儿园招生网上报名须知》(附件3)进行。区教育部门公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根据《广州市黄埔区2025年教育部门公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流程》(附件4)进行。
(二)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幼儿园小班招生报名管理系统(http://yezs.hpedu.net:8080/)进行网上报名,填报信息,上传资料。
(三)各幼儿园负责资格审核并公布录取名单。因幼儿资格审核不符、提供虚假资料、佐证材料不齐全或未按幼儿园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审资料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造成的空缺名额,由幼儿园进行补录。
(四)幼儿收到《新生录取通知书》后,应按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已录取的幼儿体检及注册等具体工作,由幼儿园自行安排。
(五)新生入园后,各幼儿园要认真做好幼儿入园信息采集工作,及时按要求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和广州市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新生信息。
五、招生工作要求
(一)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关于做好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并通过幼儿园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平台和途径,及时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信息,包括幼儿园办园性质、等级、收费标准、招生对象、范围、时间、录取办法以及咨询和监督电话等。
(二)各幼儿园要严肃招生纪律,及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障招生工作有序开展。严禁在招生工作中出现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管理混乱、考试或变相考试入园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旦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追究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三)各幼儿园要根据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规定,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残疾儿童等的政策宣传和资助。
(四)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便民、高效、安全的原则,发挥信息技术在招生报名和资格审核等工作上的作用,尽可能全部采取线上办理。
六、其他
对于教育部门尚未接收的幼儿园,待接收后且开园条件成熟即开园。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可在其对应小区代建幼儿园开园前参加区内其他幼儿园招生。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3月。
招生咨询电话:82116638、82113092
1.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

2.广州市黄埔区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日程

3.广州市黄埔区2025年幼儿园招生网上报名须知

4.广州市黄埔区2025年教育部门公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流程

5.广州市黄埔区2025年幼儿园小班招生信息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