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禅城区民办学校政策直招对象、人才直招对象资格审核结果公示
根据《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修订版)>的通知》(佛山教育〔2023〕14号)和《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25年佛山市禅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禅教〔2025〕32号)精神和要求,我区对已在市民办招生平台报名的政策直招对象、人才直招对象进行资格审核。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4月3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向禅城区教育局反映,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真实姓名。
受理单位:禅城区教育局
电子邮箱:fscczsb@126.com
附件:2025年符合条件的政策直招对象、人才直招对象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