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兰州市城区初中招生办法
一、公办初中招生
城市四区初中招生继续按照“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对口划拨、兼顾户口”的原则,采取对口划拨方式入学。根据辖区内学校分布、交通状况、办学规模、各小学毕业生人数、家庭住址及户籍等因素,合理确定划拨方案,九年一贯制学校原则上对口直升,其他小学按户籍地址或居住地址划拨到对口初中。在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生源较为密集的片区,各区可结合实际按照“人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实行排序划拨录取,对于空挂户籍和挂靠户籍等情况,实行统筹安排入学。
城市四区初中招生对口划拨方案由各区教育局负责制定,经市教育局审批,统一向社会公布。对口划拨分配依据为2024年9月30日之前各区教育局上报市教育局备案的小学毕业生信息库。远郊县区可结合实际采取对口划拨或登记入学方式进行初中招生工作。
城市四区符合下列几种情况的小学毕业生,由市区联办,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初中就读。
①2024年9月30日以后转入城市四区的小学毕业生;
②民办小学参加学校所在县区公办初中升学的小学毕业生;
③民办小学参加学校所在县区以外公办初中升学的小学毕业生;
④在外地(外县区)就读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小学毕业生;
⑤在外地就读需到城市四区升学、符合条件的非城市四区户籍来兰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
第①类学生由所在学校汇总整理于5月19日前统一报辖区教育局备案。第②类学生以2024年9月30日之前各区上报市教育局备案的小学毕业生信息库为统筹安排依据。第③④⑤类学生携带户口簿(随迁子女携带原籍户口簿和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等证明证件,于5月20日—22日到辖区教育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城市四区小学毕业生不允许跨区流动入学。
二、民办学校招生
(一)实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公民办学校在同一招生平台同时进行招生录取。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区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县区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可以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适当跨县招生,不得跨设区的市招生。民办初中招生所在县区学生以2024年9月30日前各区教育局上报市教育局备案的小学毕业生信息库为依据,民办小学招生所在县区学生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省、市政策要求并结合各自实际确定。
(二)民办学校要通过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指定招生平台接受报名,不得私自组织报名。民办小学报名由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在各县区统一招生平台报名。城区民办初中报名由市区联办,在市级统一平台报名,学生登录“兰州市城区小升初报名系统”(http://xsc.lzetc.cn)进行网上报名,设两个志愿: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所在县区学生可填报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必须为不同学校;所在县区学生以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只能填报第二志愿。其他县区民办初中的报名和志愿设置由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参照城区办法并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实施。
(三)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则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采取100%招生计划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过程全程录像,并邀请计算机专家、纪检监察部门、公证部门、家长代表、招生学校代表、新闻媒体代表进行监督,录取结果在招生平台统一公布。
城区民办初中录取工作由市区联办,录取时,优先录取第志愿学生,第一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开启第二志愿进行录取;第二志愿优先录取招生学校所在县区的学生,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录取所在县区以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民办小学和其他县区民办初中的录取工作由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派位录取时,家长可自愿向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申请。派位录取时双胞胎(多胞胎)学生按照“两(多)人一号”的原则进行录取。未提交绑定申请的学生,将无法按照“两(多)人一号”进行录取。
(四)民办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升初以学生自愿选择为前提,小学直升初中。有直升意向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兰州市城区小升初报名系统”(http://xsc.lzetc.cn)进行网上报名。小学毕业生意愿直升报名人数超过初中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进行录取。小学毕业生意愿直升报名人数未超过初中招生计划的,应全部录取;剩余计划面向校外招生,校外招生方式按照其他民办初中招生办法执行。
(五)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统一的片内招生和划拨分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对应片区公办学校入学,若无空余学位,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放弃录取;放弃录取的学生,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且小学学生将不能享受小升初对口划拨政策、初中学生将不能享受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对口分配政策。
(六)在网上统一报名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在秋季开学前可补录有就读意愿的外地回兰学生及来兰人员随迁子女,但不得录取其他学校已录取的学生。
(七)民办学校应在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学校招生简章及公告,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收费标准、招生形式、办学特色等,宣传内容要实事求是,不得夸大宣传误导学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签订协议书等不正当方式招揽生源。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三、高校及事业单位所办学校招生
高校及事业单位所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县区统一管理。在确保本单位、本系统教职工直系子女入学的基础上,小学继续采取划片招生,初中继续采取对口划拨招生。小学招生具体划片方案由辖区教育局确定,初中招生具体划拨方案由市区联合确定
本系统、本单位教职工子女入学,应由父母所在的高校及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正式函件进行统一认定。小学由招生学校提前进行初审并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初中由招生学校提前进行初审并报市区审核备案。
各高校及事业单位所办学校招生报名必须在所在县区的统一招生平台中进行,不得擅自招收片区之外的“联办、共建”等单位职工子女入学,不得无故拒绝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对于不按招生规定、不纳入统一平台所招学生将不予审批学籍手续。
四、特色学校招生
兰州十四中音乐特色班继续在全市范围内招收艺术类学生,兰州六中体育特色班和兰州101中学继续在全市范围内招收体育类学生,获得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称号的初中学校可按要求招收足球后备人才,具体招生办法另文通知。体艺类学校可进行体育或艺术方面的专业测评,但不得组织学科类测试。
兰州外国语学校继续在全市范围内招收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等多语种学生,被录取的多语种班学生初中毕业报考高中时须报考相对应的多语种班高中,高中录取时在招生计划内最低可录取至城区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初中毕业放弃报考多语种班高中的学生,将按非划拨入学不能享受优质高中对口分配政策的情况对待。外国语学校多语种班可进行语言能力测试,但不得测试其他学科知识。
外语、体艺等特色学校须严格按照招生计划于5月15日前向市区上报预录的专业测试合格学生名单。被预录的学生须于5月20日-22日统一登录“兰州市城区小升初报名系统(http://xsc.lzetc.cn)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经网上确认后方可被正式录取。学生被正式录取后不得放弃录取,并不再参加统一的片内招生和划拨分配。放弃录取的学生,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初中入学,且不能享受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对口分配政策。
以上外语、体艺等特色学校的招生方案须于4月17日前报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和实施。
普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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