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湛江休渔期安排
休渔期时间:
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休渔期规定:
湛江市管辖的北纬12度以北的南海海域范围内(含北部湾),除钓具以外的所有捕捞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都要按要求进行休渔。
休渔期意义:
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是养护海洋生物资源、建设海洋生态文明、促进渔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信息来源:https://www.zhanjiang.gov.cn/yaowen/content/post_1756335.html
相关规定(一)休渔船舶原则在船籍港休渔。因船籍港泊位不足,无法安排停泊的,或其他原因需要在省内跨市休渔的,由船舶所有人或所属村(渔)委会、镇政府向船籍港所在的海洋综合执法机构提出申请,经停泊港地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同意,并报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备案。因上排维修保养、补给等原因,需要转移港口(锚地)的休渔渔船,由船舶所有人向船籍港或实际休渔港所在地县级海洋执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承诺严格遵守休渔管理规定,经批准后方可转港,离港前网具一律上岸封存,不得携带出航。一律不得跨省、跨海区休渔。休渔期间因防风等原因需要在省内转港休渔的渔业船舶需报有关部门审批。
(二)所有免休渔业船舶须配备AIS船位终端或北斗卫星终端,并始终保持开机状态,挂“南海免休”红旗,接受监管,否则按相关法规严格处罚。
(三)休渔渔船必须做好“防风、防火、防洪、防盗”工作,确保渔船安全度休。
违法捕捞举报电话
违反休渔规定的,由相关执法机构依法依规查处
违法捕捞举报电话:0759-3110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