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5〕13号)和《南宁市教育局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我园2025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公开、安全、平稳、规范开展,现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01、招生对象
居住在江南区,身心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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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招生人数及年龄
(一)托班:60人,出生日期: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二)小班:65人,出生日期: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
(三)中班:40人,出生日期: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
(四)大班:35人,出生日期: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
03、录取顺序
如适龄幼儿报名人数在招生计划以内,则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按以下顺序依次录取,超出计划的一类则通过摇号确定录取名单。
(一)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合法持有上贤湾、上水湾、上乐湾房产,且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独立产权指房屋所有权仅归属适龄幼儿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
(二)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合法持有上贤湾、上水湾、上乐湾房产,江南区户籍适龄幼儿;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
(三)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合法持有上贤湾、上水湾、上乐湾房产,南宁市其他城区户籍适龄幼儿;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
(四)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合法持有上贤湾、上水湾、上乐湾住宅房产,该合法房产为非独立产权。排序时,原则上按适龄幼儿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占房屋产权份额大小排序。在所占产权份额相同的情况下,房户一致、唯一房产优先。(非独立产权指房屋所有权除适龄幼儿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外,还存在其他产权共有人的,下同)
(五)父母在南宁市区内无其他合法房产,与合法持有上贤湾、上水湾、上乐湾住宅的祖辈同住,且祖孙三代户籍地址与房产一致的适龄幼儿,即“三代同堂”的幼儿。同等情况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独立产权的优先。
(六)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合法持有上贤湾、上水湾、上乐湾房产,非南宁市户籍适龄幼儿;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
(七)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合法持有江南区其他地址房产,江南区户籍适龄幼儿;该合法房产须为独立产权。(同类别房户一致优先,下同)
(八)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合法持有江南区其他地址房产,江南区户籍适龄幼儿;该合法房产为非独立产权。
(九)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合法持有江南区其他地址房产,南宁市其他城区户籍适龄幼儿;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
(十)父母在南宁市区内无其他合法房产,与合法持有江南区其他地址房产的祖辈同住,且祖孙三代户籍地址与房产一致的适龄幼儿,即“三代同堂”的幼儿。同等情况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独立产权的优先。
(十一)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合法持有江南区其他地址房产,非南宁市户籍适龄幼儿;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
(十二)租赁具有合法手续的房屋(即拥有《房屋所有权》《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准建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材料之一),南宁市户籍适龄幼儿。
(十三)租赁具有合法手续的房屋(即拥有《房屋所有权》《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准建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材料之一),非南宁市户籍适龄幼儿。
04、招生工作流程
(一)线上报名
1.线上报名:2025年4月27日— 5月9日
2.获取报名二维码:在南宁市尚贤湾幼儿园宣传栏招生简章处扫码填写、提交《南宁市尚贤湾幼儿园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微信扫一扫即可)
招生报名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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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场核查
1.时间: 2025年5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2.地点:南宁市尚贤湾幼儿园
3.具体要求: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幼儿本人到幼儿园参加现场核查,核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核原件,收一份复印件):
(1)户口簿(户口簿地址页、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幼儿常住人口户籍登记页);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二代身份证;
(3)幼儿出生证;
(4)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5)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及备案登记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准建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及准建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材料之一,“三代同堂”家庭幼儿还需提供家庭所有成员无房查档证明)。
(三)抽签摇号派位
5月19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名单进行公示,原则上每一名适龄幼儿只能填报一所政府举办公办幼儿园,如发现同时填报多所城区内政府举办公办幼儿园、提供虚假材料、证明材料不齐全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幼儿报名资格,最终解释权归幼儿园所有。
当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数多于计划招生数,在5月24日采取摇号派位方式录取。将邀请幼儿园所在街道、社区、派出所、家长代表等参加公开摇号,由公证小组进行现场公证监督,现场公布摇号结果。
(四)公布录取名单
5月26日幼儿园张榜公布录取名单。
(五)入园体检
5月27日—6月4日家长自行带幼儿到有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入园检查,于月6月5日上午9:00统一将《体检报告》交到幼儿园。
05、收费标准
按南发改委收费〔2020〕71号文件《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宁市财政局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调整我市公办园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保教费收费标准自2023年春季学期起执行。

06、相关事项说明
(一)报名时间。请按照规定时间前来报名,报名时间错过的将不再补报。
(二)录取注意事项。现场报名时幼儿本人未到场的,不参加现场摇号及不按时提交幼儿报名材料的,均视为家长自动放弃录取资格,逾期不再受理。
(三)现场秩序。家长及幼儿一起来园参加现场报名时,家长应为幼儿树立遵守规则、文明高尚的良好形象,请自觉排队,请勿喧哗、拥挤,以免影响现场报名工作秩序。
(四)咨询事宜
咨询电话:
梁老师 0771—4803037
莫老师 0771—4802657
咨询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