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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南宁江南区第一幼儿园招生简章

24小时热点资讯 24小时热点资讯 发表于2025-04-27 10:59:10 浏览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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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江南区第一幼儿园隶属于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是一所公办幼儿园,位于南宁市江南区江南大道梁屋街18号,占地面积6480.33㎡,建筑面积4116.92㎡,设有小中大各年龄班共15个教学班。幼儿园以“雅韵飞扬,畅享幸福童年”为办园理念,以“乐学、乐动、乐说、乐创、乐群”为培养目标,幼儿园秉承着“快乐生活、健康成长、幸福陪伴”的办园宗旨,着力为孩子们打造一个幸福的儿童乐园。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5〕13号)精神,确保我园2025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公开、安全、平稳、规范开展,现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招生对象、年龄:

  居住在江南区,年满3周岁,身心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

  招生人数及年龄:

  小班125人,出生日期: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

  中班21人,出生日期: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

  大班20人,出生日期: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

  录取顺序:

  如适龄幼儿报名人数在招生计划以内,则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按以下顺序依次录取,超出计划的一类则通过摇号确定录取名单。

  (一)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合法持有骋望珺玺小区房产,且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独立产权指房屋所有权仅归属适龄幼儿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

  (二)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合法持有骋望珺玺小区房产,江南区户籍适龄幼儿;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

  (三)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合法持有骋望珺玺小区房产,南宁市其他城区户籍适龄幼儿;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

  (四)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合法持有骋望珺玺小区住宅房产,该合法房产为非独立产权。排序时,原则上按适龄幼儿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占房屋产权份额大小排序。在所占产权份额相同的情况下,房户一致、唯一房产优先。(非独立产权指房屋所有权除适龄幼儿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外,还存在其他产权共有人的,下同)

  (五)父母在南宁市区内无其他合法房产,与合法持有骋望珺玺小区住宅的祖辈同住,且祖孙三代户籍地址与房产一致的适龄幼儿,即“三代同堂”的幼儿。同等情况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独立产权的优先。

  (六)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合法持有骋望珺玺小区房产,非南宁市户籍适龄幼儿;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

  (七)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合法持有江南区其他地址房产,江南区户籍适龄幼儿;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同类别房户一致优先,下同)

  (八)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合法持有江南区其他地址房产,江南区户籍适龄幼儿;该合法房产为非独立产权。(九)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合法持有江南区其他地址房产,南宁市其他城区户籍适龄幼儿;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

  (十)父母在南宁市区内无其他合法房产,与合法持有江南区其他地址房产的祖辈同住,且祖孙三代户籍地址与房产一致的适龄幼儿,即“三代同堂”的幼儿。同等情况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独立产权的优先。

  (十一)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合法持有江南区其他地址房产,非南宁市户籍适龄幼儿;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

  (十二)租赁具有合法手续的房屋(即拥有《房屋所有权》《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准建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材料之一),南宁市户籍适龄幼儿。

  (十三)租赁具有合法手续的房屋(即拥有《房屋所有权》《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准建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材料之一),非南宁市户籍适龄幼儿。

  招生工作流程:

  (一)领取《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1.领取时间:

  2025年4月27日—5月16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15:30—17:30

    2.领取地点:南宁市江南区第一幼儿园门卫处。

  (二)现场报名、核查资料

  小班

  1.2025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接收招生录取顺序中第1-6类人员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2025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接收招生录取顺序中第7-13类人员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幼儿园在2025年5月17日下午18:30公布当天报名情况,若招生录取顺序中第1—6类人员报名数超过原计划招生数,幼儿园不再接收招生录取顺序中第7-13类人员的报名材料,符合条件的家长可到其他幼儿园报名。

  中大班

  1.2025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接收招生录取顺序中第1-13类人员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当天公布报名情况。

  报名地点

  南宁市江南区第一幼儿园多功能厅

  具体要求

      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幼儿本人到幼儿园参加现场核查,核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核原件,收一份复印件):

  1.南宁市江南区第一幼儿园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2.户口簿(户口簿地址页、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幼儿常住人口户籍登记页);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二代身份证;

  4.幼儿出生证;

  5.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6.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及备案登记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准建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及准建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材料之一,“三代同堂”家庭幼儿还需提供家庭所有成员无房查档证明)。

  (三)审核报名材料

       5月19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名单进行公示,原则上每一名适龄幼儿只能填报一所政府举办公办幼儿园,如发现同时填报多所城区内政府举办公办幼儿园、提供虚假材料、证明材料不齐全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幼儿报名资格,最终解释权归幼儿园所有。

  当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数多于计划招生数,在5月24日采取摇号派位方式录取。将邀请幼儿园所在街道、社区、派出所、家长代表等参加公开摇号,由公证小组进行现场公证监督,现场公布摇号结果。

  (四)公布录取名单

  5月26日幼儿园张榜公布录取名单。

  (五)入园体检

      5月27日—6月5日家长自行带幼儿到有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入园检查,于6月6日上午9:00统一将《体检报告》交到幼儿园。

  (六)报名咨询

    1.咨询电话:

  0771—2302600  杨老师

  0771—2302400  李老师

    2.咨询时间:

  2025年4月27日—5月16日(工作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15:30—17:30

  收费标准

   按南发改委收费〔2020〕71号文件《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宁市财政局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调整我市公办园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保教费收费标准自2023年春季学期起执行。

2025年南宁江南区第一幼儿园招生简章

  相关事项说明

  (一)报名时间。请按照规定时间前来报名,现场核查材料,报名时间错过的将不再补报。

  (二)录取注意事项。现场报名时幼儿本人未到场的,不参加现场摇号及不按时提交幼儿报名材料的,均视为家长自动放弃录取资格,逾期不再受理。

  (三)现场秩序。家长及幼儿一起来园参加现场报名时,家长应为幼儿树立遵守规则、文明高尚的良好形象,请自觉排队,请勿喧哗、拥挤,以免影响现场报名工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