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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梁平小升初报名指南(时间+材料)

24小时热点资讯 24小时热点资讯 发表于2025-04-24 10:02:54 浏览1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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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入口

  手机端:点击下载“渝快办”APP

  

  电脑端:“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

  

  温馨提示:每日22:00至次日08:00将进行系统维护,系统无法访问。

  ➤子女信息维护。2025年4月28日至5月21日,所有申请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学生家长,登录“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以下简称“专栏”)或“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以下简称“专区”),对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监护人手机号码等入学相关信息进行填写,在线完成子女信息维护。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凭有效证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修正。绑定子女信息时,均需上传户口簿(主页、增减页、户主页、学生页、监护人页)。

  ➤正式网上报名。2025年5月26日至6月3日网上集中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分批次在专栏或专区进行入学报名。区教委、学校将申报的学生信息进行审核,在7月3日前完成入学审核验证。对符合对口学校招生条件的,学校直接录取,家长在7月7日前登陆“渝快办”进行“网上入学确认”。2025年7月10日前,区教委或学校将通过“渝快办”陆续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生成入学“报到码”。家长可以对入学通知书进行查看、下载、打印,并按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手续。

  梁平区2025年相关政策暂未公布,如公布以区政府安排的内容为准,可参考以下2024年的相关信息。

  时间安排

时 间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备注

5月11日至5月31日

所有申请城区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学生家长,登录“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或“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在线完成子女信息维护。

区教委、各中小学、学生家长


5月20日前

区教委网站、各新闻媒体同时发布全区招生方案、城区义务教育招生通知、民办学校招生信息等

区教委


6月6日前

召开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培训会

区教委


6月7日前

梁山街道、双桂街道教管中心制发招生宣传公告和宣传单至城区各幼儿园大班、各小学毕业年级及各社区、村组等。

梁山、双桂街道教管中心


6月7日至11日

城区公办网上公办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分批次在专栏或专区进行入学报名。

城区各中小学


乡镇学校现场验证登记。

乡镇各中小学


6月17日至19日

网上民办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按就读意愿在专栏或专区进行民办学校报名。

各小学、各幼儿园


6月20日

民办摇号。由区教委统一组织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

区教委


20日18:00前

民办入学确认。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须登录系统进行入学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学生家长


7月10日前

区教委和学校对完成正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家长的证件材料进行核验。

区教委、各中小学


7月15日前

各学校完成网上报名信息核验后,及时告知家长在专栏或专区查询报名录取结果、确认就读意愿。

各中小学


7月20日前

各学校学校通过“渝快办”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

各中小学


  【公办学校】

  1.梁山、双桂街道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辖区内“三对口” “户籍对口”“房产对口”适龄儿童、少年和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以及其他符合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2)具体办法。各小学、初中学校均根据招生计划按“三对口”“户籍对口”“房产对口”先后顺序依次招生。当对口学校学位不足时,区教委依据就近入学原则,在梁山街道和双桂街道内的学校统筹安排。对超计划新生统筹调配时,区教委将参照家长意愿和被调配学校学位情况,先按户籍入户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安排“三对口”“户籍对口”新生,再按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登记时间(“二手房”按房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安排“房产对口”新生;如调配学校学位已满,则调配到其他指定学校。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到指定学校报名登记入学。

  根据以下不同入学类别,另需上传其他相关资料:

  ①“三对口”(有户有房)子女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父母房产在城区招生范围内,户籍与房产所有人在同一户口簿上,上传适龄儿童父母房屋产权证明。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父母房产在城区招生范围内,户籍与房产所有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上传适龄儿童父母房屋产权证明、父母结婚证或出生医学证明。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父母廉租房在城区学校招生片区内,上传廉租房证明。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城区学校招生片区内,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片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上传适龄儿童父母无房证明、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明。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城区学校招生片区内,因父母离异且与抚养方不在同一户口簿上,但抚养方在城区学校招生片区内有房,上传适龄儿童父母房屋产权证明、离婚证、法定抚养判决书(调解书或抚养协议)。

  ②“户籍对口”(有户无房)子女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城区学校招生片区内,父母在城区招生学校无房的,只上传户口簿,无需上传其他资料。

  ③“房产对口”(有房无户)子女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不在城区学校招生片区内,但父母房产在城区招生范围内,且户籍与房产所有人在同一户口本上,上传适龄儿童父母房屋产权证明。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不在城区学校招生片区内,但父母房产在城区招生范围内,且户籍与房产所有人不在同一户口本上,上传适龄儿童父母房屋产权证明、结婚证。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不在城区学校招生片区内,但父母公(廉)租房在城区学校招生片区内,上传公(廉)租房证明。

  ④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适龄儿童父母在城区经商,上传营业执照。

  适龄儿童、少年适龄儿童父母在城区务工,上传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单位为务工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

  ⑤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在梁工作的外籍专家、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等子女入学,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分批次正式网上报名:

  ①2024年6月7日至6月9日,除桂香小学、泰和小学外的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网上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登录“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或“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进行入学报名。

  “三对口”(有户有房)、“户籍对口”(有户无房)、“房产对口”(有房无户)子女入学选择“城区户籍房产对口类”进行报名。

  务工经商子女入学选择“城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类”进行报名。

  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在梁工作的外籍专家、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等子女入学,选择“城区特殊类”进行报名。

  2.其他乡镇、街道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户籍在辖区学校招生片区内以及其他符合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2)具体办法。6月7日至6月11日,适龄儿童、少年持其与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对口学校验审登记。登记后将新生信息按要求导入“重庆义教招生报名系统”,区教委审核后发放入学通知书。各学校要加强招生力度,对辖区内每一位适龄儿童通知到位,避免错过报名时间。在秋季入学报到后,小学新生需及时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民办学校】

  1.招生对象。202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及以上的区内外儿童和区内外2024年应届小学毕业生以及其他符合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优先满足区内学生入学需求)。

  2.具体办法。民办学校报名时间为6月17日至6月19日,公办、民办学校只能填报一所,不能兼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区教委于6月20日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0日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入学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6月21日至6月29日回到公办录取体系进行网上报名,保证公办学校“兜底”,防止学生辍学。梁平一中、阳光学校要按“一校一策”原则拟定招生工作方案,报区教委审定备案。区教委将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媒体宣传等方式统一向社会发布招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