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万盛初中报名指南(条件+时间+网站+材料+划片)

24小时热点资讯 24小时热点资讯 发表于2025-04-23 16:29:22 浏览6 评论0

抢沙发发表评论

  报名流程

  (一)子女信息维护

  时间:2025年4月22日-5月21日

  入口:登录“渝快办”APP或“重庆市政务服务网(渝快办)”进行子女信息维护。

  (二)正式网上报名

  正式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5月22日-5月29日

  报名入口

  1.电脑端:“重庆市政务服务网(渝快办)”,注册、登陆并选择“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

  点击进入:“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

  

  2.移动端:下载安装“渝快办”APP(最新版应用图标为),注册、登陆并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进入。

  点击下载:“渝快办”APP

  

  进入系统后,点击“小深处在线申报”即可开始报名

  

  (三)7月3日前,完成网上“入学审核验证”。

  (四)7月7日前,适龄儿童家长完成“网上入学确认”。

  (五)7月10日前,九龙坡区教育部门或各学校通过“报名系统”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生成入学“报道码”。

  各校完成网上报名信息核验后,及时告知家长通过登录专栏或专区查询报名录取结果并予以确认。全区适龄儿童和家长应在6月26日前完成入学确认。

  

  

  

  区政府教育部门要对所有未摇中的学生、放弃摇中名额的学生进行统筹安置,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权益。

  万盛经开区2025年具体招生政策暂未发布,如发布以区政府安排的时间为准,可参考以下2024年信息。

  报名条件

  (一)本区户籍学生入学。

  1.“三对口”情况入学。

  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且户口簿与实际住址(房产)相符为“三对口”,在对口学校入学。

  学生父母确属无房户,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且户口簿与实际住址相符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在对口学校入学。

  2.“两对口”情况入学。

  不符合我区“三对口”但具备以下条件的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向片区范围学校提交申请,若片区范围内需要服务的学生数量未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应逐一审查接收入学;若片区范围内需要服务的学生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按类别审查依序接收,超出部分由教育科统筹协调入学。

  ①学生及其监护人户口(含集体户口)在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地为租房(凭连续三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居住地属于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且该适龄儿童及监护人在市内无房产(以租房时间由长到短依次确认)。

  ②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监护人或本人且在区内只有一套房产)在片区范围内但学生或监护人户口未在片区内对口房产上(优先确认学生户口迁入对口房产学生,其次是监护人迁入对口房产学生,最后是学生及监护人都未迁入对口房产学生,同等条件下以购房时间由长到短依次确认,学位不足时,同等条件下抽签确定)。

  相关情况说明:

  (1)学生或监护人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祖父母、外祖父母上的户籍不作为入学依据;新迁入户口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5日;有一套以上住房者,依据其经常居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

  (2)同一房产(住所)在一学段时间内(小学6年,初中3年),只能作为一个家庭子女入学的条件依据。

  (3)在2024年6月15日前因实际居住地搬迁,房产证未能办理(不含二手房)和户口未能迁移的,可以新居住地作为确定服务学校的依据,但需提供购房合同。

  (4)城区当年新建小区(已入住)居民子女入学,由开发商持经开区管委会批复文件、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批准文件及手续,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证明文件、单据,及城区常住人口子女入学必备的其他手续,到所在学校办理本小区居民子女入学划片申请手续。

  (5)房屋产权证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不含购房合同),且权证性质为住宅,办理时间截止2024年6月15日及以前。商住楼、商铺等非住宅、申请人或其监护人在共有房产中占比低于50%的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入学的依据。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条件、入学方式:

  1.父母在现居住地合法经商或合法务工。

  2.子女随父母在现居住地居住。

  3.随迁子女由教育局教育科统筹安排入学。

  报名材料

  (一)本区户籍学生入学

  凡户籍在我区的适龄儿童、少年,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小学新生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坚持“两为主”“两纳入”,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市内区外户籍)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市外户籍)等有关材料。

  3.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