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重庆渝北小升初报名指南(材料+时间+入口)

24小时热点资讯 24小时热点资讯 发表于2025-04-23 15:56:16 浏览8 评论0

抢沙发发表评论

  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报名,公办、民办及民转公学校三类不能兼报。

  1.正式报名时间

  公办学校:2025年5月29日—6月6日(*2025年渝北区具体政策暂未公布,小编将持续关注并更新)

  民办学校:2025年6月17日-6月19日

  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报名,公办、民办及“民转公”学校三类不能兼报。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于2025年5月29日至6月6日期间分区域、分时段登录“渝快办”网站(点此进入)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以下简称“专栏”)或“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以下简称“专区”)网上集中报名。其中,民办学校报名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至6月19日,特殊群体学生按相关政策线下报名。

  2025年渝北区具体政策暂未公布,小编将持续关注并更新。以下信息为2024年政策,仅供参考:

  2025重庆渝北小升初报名指南(材料 时间 入口)

  (期间,每日22:00至次日08:00将进行系统维护,系统无法访问。)

  2.审核录取时间

  对已完成正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家长,各学校于6月18日前,各教管中心于6月25日前对相关证件材料和报名信息逐项进行核验。

  6月18日前,对“三对口”核验结果有异议的家长(学生)持相关材料原件到对应划片学校复核,复核通过后,由对应学校予以录取。

  民办学校未录取回到公办体系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6月24日前,由教管中心和学校对报名信息进行核验。6月25日,对从民办学校回到公办体系报名的“三对口”核验结果有异议的家长(学生)持相关材料原件到对应划片学校复核,复核通过后,若原“三对口”学校学位已满,由区教委统筹。

  3.结果查询确认

  符合“三对口”的适龄儿童、少年:6月20日前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和民办学校未录取回到公办体系报名的:6月30日

  各教管中心和学校完成网上报名信息核验后,及时告知家长通过登录专栏或专区查询报名录取结果并予以确认。符合“三对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在6月20日前完成入学确认,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和民办学校未录取回到公办体系报名的应在6月30日前完成入学确认。

  4.发放入学通知。

  “三对口”入学于2024年6月30日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于2024年7月10日前,学校将通过“渝快办”陆续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生成入学“报到码”。家长可以对入学通知书进行查看、下载、打印,并按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手续。

  民办学校经随机派位(摇号)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0日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6月21日至6月22日登录“渝快办”网站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进行网上报名,保证公办学校“兜底”,防止学生辍学。

  参加“民转公”学校摇号的,经随机派位(摇号)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0日18:00前关注“渝北教育”公众号,通过页面底端“入学报名—民转公学校摇号查询”访问渝北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管理系统,对摇号结果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民转公”摇号未被录取的“三对口”学生持相关材料原件于6月 21日至6月22 日到对应划片学校登记、审核,若原“三对口”学校学位已满,由区教委统筹安排。

  对因错过报名时间等特殊原因未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各教管中心和学校要主动服务,按照区招生政策做好线下报名入学登记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益。

  所有被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时,小学新生须提供预防接种证明,但不作为入学报名的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向学校提供;初中新生须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报名入口:

  手机端:点击下载“渝快办”APP

  电脑端:“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

  家长可通过电脑登录“渝快办”网站或手机访问最新版“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整体按照“子女信息维护”—“正式网上报名”—“网上审核录取”—“结果查询确认”—“发放入学通知”流程。

  2025重庆渝北小升初报名指南(材料 时间 入口)

  选择区域后,在首页“申报专区”选择“幼升小在线申报”,进行线上报名登记。

  2025重庆渝北小升初报名指南(材料 时间 入口)

  信息维护材料(仅供参考)

  (一)城区户籍幼升小或小升初

  1.适龄儿童所在居民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页、增减页)

  2.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3.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二)“民转公”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幼升小或小升初

  1.适龄儿童所在居民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页、增减页)

  2.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3.儿童出生医学证

  (三)民办校幼升小或小升初

  1.适龄儿童所在居民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页、增减页)

  (四)“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幼升小或小升初

  必须材料

  1.适龄儿童所在居民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页、增减页)

  2.居住证明(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或暂住凭证)

  情形材料

  1.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辖区内自购房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