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年龄规定
202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农村地区儿童,可推迟到7周岁。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缓学或休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须重新提出入学申请。
招生报名时间安排
今年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入学工作共分5个阶段:4月23日至5月21日,网上集中进行“子女信息维护”;5月22日至6月19日“正式网上报名”;7月3日前,完成网上“入学审核验证”;7月7日前,适龄儿童家长完成“网上入学确认”;7月10日前,各区县教育部门或学校通过“报名系统”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生成入学“报到码”。
为避免网上报名期间系统负载过大,保障家长能顺利完成网上报名,全市41个区县分批次进行“子女信息维护”和“正式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安排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