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中山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幼儿园秋季招生公告
一、招生计划
附属幼儿园2025年秋季学期招生 | |||
班别 | 人数 | 年龄段 | 备注 |
小班 | 82人 | 3岁 | |
中班 | 14人 | 4岁 | |
大班 | 12人 | 5岁 | |
备注:在幼儿园班额充足的情况下,计划开展小小班;年龄须在2.5岁以上,可先报名登记,具体另行通知。 |
二、招生条件及对象
(一)招生条件
3—6岁身心健康能适应幼儿园集体生活的适龄儿童,年龄划分如下:
小班 | 年满3周岁(即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出生) |
中班 | 年满4周岁(即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 |
大班 | 年满5周岁(即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 |
(二)政策生招生对象
符合国家、省、市、区政策生的各类人员适龄子女。具体请查看下表(参考火炬开发区2025年公办中小学秋季招生对象分类,所有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为A4纸复印):
中山火炬高新区公办幼儿园政策生分类表
序号 | 类别 | 文件依据 | 证明材料 |
1 | 公安民警适龄子女 | 符合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的公安民警适龄子女 | ①教育部下发的优待对象名单;②家长身份证复印件;③幼儿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④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复印件。 |
2 | 现役军人(含武警、海警等)适 龄子女 | 符合《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干〔2013〕138号)规定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海警等)适龄子女 | ①中山市军分区公函;②省教育厅下发的优待对象名单;③幼儿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④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复印件。 |
3 | 医务人员适龄子女 | 符合中教体通〔2020〕9号优待对象和收到地级市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医务人员的适龄子女 | ①中山市卫健局公函;②幼儿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③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复印件。 |
4 | 人才适龄子女 | 符合中山组发〔2022〕1号条件的人才适龄子女 | ①人才子女就学申请表;②人才证明材料复印件;③家长身份证复印件;④幼儿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⑤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复印件。 |
5 | 紧缺适用人才适龄子女 | 符合中山组发〔2020〕4号条件的紧缺适用人才适龄子女 | ①中山市人社局紧缺适用人才、高层次人才证明;②人才子女就学申请表;③家长身份证复印件;④幼儿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⑤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复印件。 |
6 | 总部企业人才适龄子女 | 符合中发改服务业〔2022〕508号条件的总部企业人才适龄子女 | ①中山市总部办公函;②家长在开发区工作证明;③家长持有开发区房产证复印件;④幼儿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⑤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复印件。 |
7 | 消防应急救援人员适龄子女 | 符合《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优待对象的消防应急救援人员适龄子女 | ①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函;②家长身份证复印件;③幼儿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④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复印件。 |
8 | 进藏干部职工子女 | 符合《关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内地就学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见》教民〔2011〕8号的进藏干部职工子女 | ①中山市进藏干部公函;②家长身份证复印件;③幼儿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④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复印件。 |
9 | 援藏援疆照顾干部人才子女 | 符合粤组通〔2019〕1号规定的援藏援疆照顾干部人才子女 | ①中山市援藏援疆公函;②家长身份证复印件;③幼儿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④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复印件。 |
10 | 十大主题产业园重大产业项目企业高管子女 | 符合中府函〔2023〕62号十大主题产业园重大产业项 目企业高管子女 | ①十大主题产业园重大产业项目企业高管证明材料;②家长身份证复印件;③幼儿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④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复印件。 |
11 | 科技创新强市十五条企业人才子女 | 符合中府〔2024〕1号科技创新强市十五条企业人才子女 | ①科技创新强市十五条企业人才证明材料复印件;②家长身份证复印件;③幼儿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④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复印件。 |
12 | 援藏援疆教师的适龄子女 | 符合《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 教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2017)14号规定的援藏援疆教师的适龄子女 | ①中山市援藏援疆公函;②家长身份证复印件;③幼儿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④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复印件。 |
13 | 小区业主适龄子女 | 居住在金色年华的业主的适龄子女 | ①家长身份证复印件;②幼儿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③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复印件;④房产证复印件。 |
14 | 教职工子女 |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含本幼儿园)教职工的适龄子女 | ①家长身份证复印件;②幼儿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③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复印件;④家长工作证明。 |
备注:1.本表所列政策生类别按市、区相应政策进行调整,以当年市、区招生文件为准;
2.幼儿园政策生参照义务教育政策生类别。
(三)电脑派位招生对象
电脑派位对象分类具体查看下表,所有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为A4纸复印):
电脑派位招生对象分类表
类别 | 招生对象 | 证明材料 |
1 | 幼儿为开发区户籍 | ①幼儿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栏及幼儿页);②家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2 | 开发区户籍人员子女(含开发区股民或开发区股民子女) | ①家长的开发区户口本复印件;②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 材料或政府部门(社区、小区)出具的计生证明;③幼儿出生证复印件;④幼儿户口本复印件。 |
3 | 跨镇区的中山户籍子女 | ①家长及幼儿的中山市户口本(户口本首页栏及幼儿页)复印件;②家长持有开发区满一年房产证复印件;③家长在开 发区工作证明(参保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三项中的一项)。 |
4 | 其他周边社区适龄儿童 | ①家长身份证复印件;②幼儿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③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复印件;④房产证复印件或家长居住证复印件。 |
备注:提供虚假资料、资料不齐或在规定时间未前往中山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幼儿园参加资格审核的,一律取消电脑派位资格。
三、招生录取次序
(一)政策生录取
符合政策生条件的各类人员子女,经资格审查后按相关规定与程序安排入园。
(二)电脑派位招生录取
落实各类教育优待政策后,剩余的学位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
第一批:志愿报读本园幼儿为开发区户籍适龄儿童。
第二批:志愿报读本园开发区户籍人员子女(含开发区股民或开发区股民子女。
第三批:志愿报读本园跨镇区的中山户籍子女。
第四批:志愿报读本园其他对象适龄儿童。
录取次序说明:
落实各类教育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后。第一批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则第一批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若第一批报名人数不超剩余学位则直接录取,剩余学位按批次依次进行录取(如第一批报名人数不超计划招生人数,第二批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则第二批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若第二批报名人数不超剩余学位数则直接录取,依次类推)。如录取后家长未在规定时间注册自动放弃学位,则视为放弃我园学位。集中招生结束后,如还有学位空缺,由幼儿园自主补录招生。
四、招生程序
(一)政策生报名方式
1.政策生对象按照《幼儿园政策生分类表》提交相关资料。
2.政策生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4月27日(9:00-17:00)
3.政策生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幼儿园一楼大堂
(二)非政策生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27日
2.网上报名形式:请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

3.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4月29日(9:00-17:30)
请幼儿父母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按时到中山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资料请参照上述《电脑派位招生对象分类表》。
4.公示符合电脑派位幼儿名单
公布时间:2025年5月7日—5月9日
对符合招生条件参加电脑派位的幼儿名单在“中山职院附属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3天。不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所需资料的作不符合派位生资料处理。
5.电脑派位
电脑派位时间:2025年5月13日
对已公示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进行公开电脑派位(派位现场待定),派位过程及结果由公证处工作人员、新生家长代表等现场监督及确认(电脑派位前一天公证处工作人员现场检查场地及封存设施设备),具体派位方案公布在“中山职院附属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幼儿园大门口公告栏。
6.公示中签名单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4日-5月16日
通过“中山职院附属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示中签名单,公示期为3天。
7.中签名单备案
中签名单报区招生领导小组备案。
五、其他事项
(一)新生注册手续
1.注册时间:2025年5月20日9:00-17:00
2.注册地点:中山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幼儿园
根据政策生招生名单和现场派位结果,家长按时到中山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幼儿园办理注册手续,过期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中签幼儿若放弃学位,名额不得转让。
3.注册需提交资料(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缺一不可)
(1)近期(即近一个月内)幼儿体检证明原件(开发区医院核发的体检证明);
(2)幼儿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3)《中山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幼儿园入园报名表》。
(二)收费标准:
1.收费文件依据:《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中山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通知》(中发改收费[2023]299号)、《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中山市财政局中山市教育局关于我市幼儿园托管费标准的通知》(中发改[2014]172号)等。
2.收费标准:幼儿保教费按学期收取,2025年秋季学期保教费5750元(以后学期保教费收费标准以发改部门文件为准)、伙食费25元/生/天。
3.退费办法:本园退费办法根据《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中山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通知》(中发改费[2023]299号)文件规定执行。
4.资助办法: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21〕1号)、《关于印发中山市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教〔2013〕100号)、《关于调整中山市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中教体〔2016〕44号)等文件精神,在幼儿园就读的3-6岁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可凭相关有效证件及材料进行教育资助申请。
六、咨询方式
幼儿园工作时间咨询电话:
0760-88877808
13590978301(莫老师)
13118693306(左老师)
联系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凯业街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