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主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缓解道路交通拥堵,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于2025年4月21日对外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主城区交通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下称《通告》)。为方便广大驾驶人理解《通告》内容,现解读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根据我市当前交通形势变化以及企业群众诉求,按照有关要求:
一是自2021年以来,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在收集相关部门和市民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每年修订调整优化并及时对外发布《通告》,全力为我市相关企业等单位和个人申领办理货车电子通行码提供便利。
二是为保持我市交通管理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今年将以往每年旅游季期间单独实施的滨海西路单双号调流的交通管控措施合并入本《通告》一并发布。
三是针对“港东五街”为代表的热点旅游地爆火后,我市部分重点景区景点及网红打卡地周边交通拥堵压力升高情况,视情采取临时交通调流管控措施,在本《通告》中一并发布。
二、框架结构和主要内容
《通告》主要分“部分车型限行规定”“大连湾海底隧道限行规定”“旅游季部分路段交通调流规定”和“有关说明”四个部分。
(一)第一部分关于部分车型限行规定。
共划分“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限行规定”和“摩托车限行规定”两个部分。
1.关于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限行规定。
一是明确“黄牌”等车辆限行的3种情形;“蓝牌”等车辆限行的2种情形。一般情况下,“黄牌”等车辆夜间时段不限行;“蓝牌”等车辆白天和夜间时段、周末双休日和节假日早晚高峰时段不限行。
二是明确货车等车辆在“5处主干路和2处广场”限行;危险货物运输等5种车辆和畜力车在“限行区域”、东北快速路以及所有隧道、高架(立交)桥限行;新能源中型及以下货车除遵守相关规定外不限行。
三是明确环卫等相关作业车除遵守相关规定外重污染及恶劣天气不限行;应急抢险救援车辆和“皮卡车”不限行。
2.关于摩托车限行规定。
一是本地号牌的摩托车(指在我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注册的),除东北快速路、“5条主干路和2处广场”、“部分隧道”和高架(立交)桥禁行外,全天均可通行。
二是外地号牌的摩托车(含我市“北三市”等区县注册的),全天禁止在我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和甘井子区(含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通行。
(二)第二部分关于大连湾海底隧道限行规定。明确了货车等8种类型车辆和畜力车以及行人禁行。
(三)第三部分关于旅游季部分路段交通调流规定。分别制定发布滨海西路实施单双号调流和“港东五街”等4处景区景点及网红打卡点实施临时调流的交通管控措施。其中,滨海西路的交通调流管控措施已沿用多年,此次合并发布。“港东五街”等景区景点及网红打卡地实施临时调流管控为今年新增的交通管控措施。
(四)第四部分关于有关说明。明确《通告》限行规定与道路交通标识不一致的,以现场交通标识为准;对违反《通告》的依法处罚;《通告》实施起止日期、“三大项”术语解释内容等。
三、新通告较去年的主要变化
此次《通告》与往年相比主要有以下三点变化:
(一)整合通告内容。
将往年的货车、摩托车限行通告与旅游季的滨海路单双号通告整合后一并发布,并在今年新增了“港东五街”等4处景区景点及网红打卡点的交通调流管控措施。
(二)优化限行路段。
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将以往货车、摩托车全天禁行的“滨海路(全程)”优化调整为“滨海东路的石槽海滨浴场至迎宾路、滨海中路的八一路至北大桥东、滨海西路的国宝桥环岛至国际金融会议中心”限行,进一步缩小了限行范围,实现精准分段管控。
(三)调整滨海西路单双号限行车型范围。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迅猛发展,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截至2025年3月,我市新能源号牌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保有量已突破14万辆,占全市小微型载客汽车比接近10%,加之滨海西路因地形限制,路幅较窄且沿线公共停车资源有限。另外,在《通告》对社会征求意见期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也接到社会各界较多将新能源汽车纳入单双号调流管控的意见建议。
综合以上因素考虑,为切实有效缓解旅游季期间滨海西路通行压力,为本地及外地游客创造安全舒适的道路交通环境,决定对所有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皮卡车实施单双号限行。
四、其他说明
(一)对于《通告》中限行的载货汽车等,因生产生活等情形确需驶入主城区“限行区域”的,可以通过“交管12123”平台申领“货车通行码”。需要提醒的是,即使货车取得“货车通行码”,仍需要遵守《通告》中明确的禁行规定及《大连市主城区货车通行码办理及管理规定》。
(二)关于“高架(立交)桥”限行,除包括长春路桥等16处外,还包括在上桥口或匝道桥上桥口的前端(龙门架),设置有货车、摩托车等机动车禁行、限高或限重上桥的交通标志的高架(立交)桥。
(三)关于摩托车限行措施调整,原计划适当放宽本地号牌摩托车限行范围,但在《通告》对社会征求意见期间以及组织相关行业代表参加的论证会上,社会各界对放宽摩托车限行政策提出反对意见。因此,从维护道路交通环境安全有序畅通的角度出发,结合我市丘陵地带临水临崖的地理特点,经综合评估,目前放宽本地号牌摩托车限行的条件和时机尚未成熟。下一步将持续关注我市道路交通形势变化,待条件成熟时稳步推进研究制定实施放宽摩托车限行相关政策。
以上即为此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通告》的解读说明,请广大驾驶人和相关人员自觉遵守《通告》,合理选择出行方式,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共同维护我市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