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需要续租的,应当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向承租房屋所在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提出续租申请。
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审核合格的在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未通过审核的应当通过书面或短信方式告知承租人并说明理由。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拓展阅读:
续租流程:

图源-重庆公共租赁房宣传单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需要续租的,应当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向承租房屋所在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提出续租申请。
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审核合格的在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未通过审核的应当通过书面或短信方式告知承租人并说明理由。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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