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民办小学报名条件
民办小学主要面向招生区域内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和教育优待对象招生!
例如丰泽区的民办小学面向丰泽区招生,户籍关系在丰泽区及居住在本区内的随迁适龄儿童等可以报名!
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中心市区招生政策
严格执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规定,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辖区内民办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下同)开展招生工作,具体招生办法由各区教育局优化制定。
(一)核定招生范围和计划。各区教育局要按照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较去年“只减不增”的要求,统筹调控民办义务教育招生规模,做好民办小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的核准工作,对存在基本办学条件不达标、大校额、大班额等问题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视情况核减招生计划。民办小学在学校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招生,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区适龄儿童入学需求,所在区未招满且审批机关为市教育行政部门以上的,经申请、审批同意可以适当跨区招生,但不得跨泉州市域招生。申请跨区招生的,由所在地的区教育局初步核定学校的跨区招生范围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向社会公开。
(二)网上报名。各区教育局应进一步完善民办小学招生报名信息化管理平台。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民办小学招生报名信息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填报志愿(每位适龄儿童只能报1所民办小学),同时应向所属片区公办学校报名。
(三)资格审核。各区教育局审核报名信息,审核照顾对象资格并公示审核结果。
(四)电脑派位和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分批次电脑派位录取。第一批次:单列录取符合相关政策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包括该民办学校举办者直系亲属(须提供户口本等有关证明材料)和经民办学校董事会研究确认的本校教职工子女(应提供与学校签订的用人劳动合同以及在当地缴纳社保等证明材料)。第二批次:录取本区常住适龄儿童(指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居住在本区的香港、澳门、台湾、华侨适龄儿童以及符合条件的在本区务工、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第三批次: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可以跨区招生的学校若有剩余学位,录取本区域外常住适龄儿童。电脑派位工作由各区教育局制定具体操作规则并统一组织实施,组织做好民办小学现场注册录取、补录取和未被录取对象的入学安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