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额度:养育未成年三孩及以上的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40%。
上限要求
借款申请人同时符合我市多种可上浮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情形的,以其中最高可上浮比例为上限,上浮额度不重复累加计算。
实施时间
自2025年5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实施时间界定
公积金贷款受理日期在2025年5月15日之前的,按政策实施前的政策执行;2025年5月15日(含当日)之后受理的,按新政执行。贷款受理日期为借款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之日。
贷款额度计算
举例:单位职工李某和配偶钱某养育三名子女(其中至少有一名子女未成年),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年限30年。夫妻二人的缴存基数分别为6000元和5000元。
按照现在的政策,李某家庭可贷额度为(6000+5000)×0.35×12×30×(1+40%)=194万元
注意:因为贷款最高限额(两人及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150万元)上浮40%后的额度为210万元,所以养育未成年三孩及以上的家庭可贷额度以210万元为限哦~
(注意:实际业务中,最终可贷额度将结合申请人公积金缴存情况、家庭收入、购房总价款、首付比例等因素综合计算得出。)
>>>苏州多子女家庭、改善型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享额度上浮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