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幼儿园报名所需资料和证件一览
(更新时间:2025年4月17日)
一、黄浦区
1.本市户籍幼儿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持有黄浦区户籍;②持有黄浦区有效房产证(产权人是幼儿本人或为幼儿的三代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③持有黄浦区有效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④父母一方持有黄浦区内各类单位有效的《在职证明》。
2.非本市户籍幼儿:幼儿及父母需持有招生区域内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3.外籍、港澳台幼儿:幼儿及父母需持有护照、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证件,同时具有在本区内合法居住的相关证明。
附:非本市户籍幼儿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二、浦东新区
1.本市户籍适龄幼儿:提供其本人及父母户口本;
2.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提供其本人及父母户口本、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积分通知单、幼儿本人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3.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提供其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4.外籍适龄幼儿:提供其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5.住宅类房屋产权证;
6.动迁协议书、廉租房证明、经适房证明;
7.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
8.关系证明(出生证等)。
“随申办”移动端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
三、静安区
监护人根据本人情况须持有以下证件之一:
(1)本区户籍:居民身份证(号);
(2)居住在本区的非静安本市户籍:居民身份证(号);
(3)非本市户籍:经本区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4)外籍:护照。

四、闵行区
(一) 公办、民办幼儿园学区对口报名条件
类型 | 满足条件 | 证件要求 |
户口所在地 学区对口 | 持有招生区域内常住户口,且持有与户口所在地相对应的住宅类产权证。 | 1、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 2、产权人是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 |
居住地 学区对口 | 本市户籍幼儿: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或经适房产权证。 |
1、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 2、居住证、通行证和护照在有效期内,居住地址与产权证地址一致。 |
外省市户籍幼儿: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且幼儿本人及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 | ||
港澳台幼儿: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并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 | ||
外籍幼儿: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并持有护照。 |
(二) 民办幼儿园非学区对口报名条件
实际居住在闵行且持有相对应的居住证明的本市户籍幼儿、外省市户籍幼儿、港澳台幼儿和外籍幼儿,均可参加闵行区所有民办幼儿园的报名。
幼儿类型 | 满足条件 | 证件要求 |
本市户籍 幼儿 (三个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 1、持有闵行住宅类产权证/经适房产权证。 | 产权人是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 |
2、持有闵行廉租房/公租房租赁证明。 | 租赁人是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 | |
3、持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 | 登记人是幼儿本人,有效期内。 | |
外省市户籍幼儿 港澳台幼儿 外籍幼儿 (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 1、持有闵行住宅类产权证,或持有闵行租赁合同/备案。 | 1、产权人是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 2、租赁人是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 |
2、幼儿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护照。 | 1、《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在有效期内,居住地址与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2、通行证、其他居住证、护照在有效期内,居住地址与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 |
3、父母一方持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护照。 |
(三) 统筹类幼儿报名条件
公办幼儿园在招收完学区内对口幼儿后,如有空余学额,可招收统筹类幼儿。
幼儿类型 | 满足条件 | 证件要求 |
本市户籍 幼儿 | 实际居住在闵行但因各种困难无法在户口所在地入园。 (持本区家庭户口的幼儿不可在户口所在街镇内选择按统筹条件报名入园) | 幼儿本人持有闵行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有效期内,且与现居住地址一致。 |
外省市户籍幼儿 (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 1、持有闵行住宅类产权证,或持有闵行租赁合同/备案。 | 1、产权人是直系亲属。 2、租赁人是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 |
2、父母一方持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取得《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 1、父母一方户口簿。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需在有效期内,居住地址与居住证居住地址一致,同住子女为幼儿本人。 3、《上海市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居住地址与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 |
3、幼儿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 | 《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需在有效期内,居住地址与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
五、徐汇区
(1)本区户籍幼儿:选择“本区户籍幼儿报名”入口。依次维护幼儿信息、监护人信息等,上传户口簿、出生证、房产证(公有居住房屋租赁凭证)等与信息匹配的证照资料。
(2)外省市户籍幼儿:选择“外省市幼儿报名”入口。依次维护幼儿信息、监护人信息等,上传户口簿、出生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同时还需上传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地址为本区)、积分通知书、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本区自购房房屋产权证(产权所有人须为幼儿父母或本人)或房屋租赁合同(居住地址为本区,且与居住证中的信息一致)等与信息匹配的证照资料。
幼儿所持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地址应与父母一方所持的居住证地址以及本区自购房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上的居住地址一致。
(3)港、澳、台、外籍等幼儿:选择“其他情况幼儿报名”入口。依次维护幼儿信息、监护人信息等,并上传与信息匹配证照资料。
五、长宁区
1. 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⑴ 本区户籍(非集体户籍)适龄幼儿
适龄幼儿的户口簿(2025年4月15日之前报进户口)、出生证、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本人、父母一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⑵ 上海市户籍长宁产证适龄幼儿
适龄幼儿的户口簿、出生证、长宁区的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本人、父母一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⑶ 上海市集体户籍适龄幼儿
适龄幼儿的集体户籍证明、出生证、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2. 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⑴台湾适龄幼儿
适龄幼儿及父母一方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户籍誊本、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证、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的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且与境外人员临时住宿证的信息保持一致)。
⑵ 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
适龄幼儿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及积分通知书、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的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且与居住证和积分通知书中的居住地信息保持一致),适龄幼儿的户口簿、出生证、居住地址为长宁区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⑶ 香港、澳门适龄幼儿
适龄幼儿及父母一方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出生证明、在长宁区的房产证(产权所有人仅限适龄幼儿父母一方或本人)。
⑷ 外籍适龄幼儿
适龄幼儿及父母一方有效的护照、出生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证、在长宁区的房产证(产权所有人仅限适龄幼儿父母一方或本人)。
⑸ 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但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
适龄幼儿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4年5月1日—2025年4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社保证明、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的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且与居住证中的信息保持一致),适龄幼儿的户口簿、出生证、居住地址为长宁区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六、普陀区
1、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幼儿
(1)适龄幼儿及父母的《户口簿》;
(2)适龄幼儿父母的《身份证》;
(3)居住地《房地产权证》或廉租房、公租房相关材料证明;
(4)适龄幼儿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5)适龄幼儿与居住地产权人、户主的关系证明;
(6)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2、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1)适龄幼儿及父母的《户口簿》;
(2)适龄幼儿父母的《身份证》;
(3)适龄幼儿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符合入园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一方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4)父母一方的居住证积分通知书、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等相关材料;
(5)普陀区有效居住证明(购房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6)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一网通办 ”网站或“ 随申办 ”移动端中可调用的电子证照具备同等效力,家长也可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证照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