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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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苏省参加本次笔试的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于4月22日10:00—4月28日10:00登录成绩复核申请平台(http://jzks.jseea.cn/f/jsntcebsfh),按平台内要求提交个人成绩复核申请书的照片(申请内容手写,模板见附件)、成绩查询页面截图等材料申请成绩复核。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出复核申请,或未按要求提供完整准确信息导致无法进行成绩核查的,责任自负。
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成绩复核信息后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核,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仅复核登记分数是否准确。考生可于5月6日16:00—5月11日16:00,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申请平台查询复核结果。
中小学教资认定
受理范围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中国公民,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具有南通市崇川区户籍;
(二)在南通市崇川区居住,持有有效期内的南通市崇川区居住证(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
(三)在南通市崇川区内的高校(含分校区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读的2025届毕业生、已取得合格学历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请结合认定工作开展期间自己的常住地合理选择认定机构,以便参加现场确认、体检和领取证书);
(四)驻南通市崇川区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五)持南通市崇川区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南通市崇川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