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
考试形式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
(一)考试语种
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朝鲜语/韩国语、葡萄牙语等共9个语种。
(二)考试级别
每个语种考试均分为一、二、三级,各语种、各级别均设口译和笔译考试。应试人员须在当次考试中通过所报考语种、级别的口译或笔译全部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考试科目
1.口译考试
(1)一级口译考试设《口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口译考试设《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2个科目。其中,二级《口译实务》科目分设“交替传译”、“同声传译”2个专业类别。目前仅英语同时开考“交替传译”、“同声传译”,其他语种只开考“交替传译”。通过同声传译考试并符合相应任职条件的人员,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2)一级、二级《口译实务》科目和各级别《口译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时长均为1小时,三级《口译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30分钟。同语种同级别的《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两个科目考试连续组织,间隔期间应试人员不得离场。
(3)《口译综合能力》科目考试采用应试人员听、译并输入的作答方式,《口译实务》科目采用应试人员听、口译并现场录音的作答方式。
2.笔译考试
(1)一级笔译考试设《笔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笔译考试设《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2个科目。
(2)《笔译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笔译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3小时。应试人员须使用鼠标、键盘进行输入作答。
(3)口译、笔译考试各级别、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