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流程
1.登录报名网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信息填报。
2.适龄儿童少年在市民办招生平台注册,根据本人或父母所符合的条件选择报名所属区,以唯一身份报名。同时符合多个区报名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区作为报名所属区。
3.双(多)胞胎、兄弟姐妹有意入读同一所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须同时填报“长幼随学”有关信息。弟弟妹妹应符合哥哥姐姐学校所属区的报名条件,并将哥哥姐姐学校所属区作为报名所属区。
填报志愿
1.直招对象在报名时一并填报志愿,其中政策直招和人才直招对象应填报所属区2-3所学校志愿,协议直招对象应将协议学校作为唯一志愿填报。
2.校内直升及普通招生对象在资格审核通过后填报志愿。校内直升对象可依入学意愿按顺序选报本校直升志愿和所属区至多2所学校的志愿。普通招生对象可依入学意愿按顺序选报所属区至多2所学校的志愿。
3.弟弟妹妹有意与哥哥姐姐入读同一所学校,必须填报哥哥姐姐所在学校为第一志愿。其中,哥哥姐姐所在学校为一贯制学校,同时弟弟妹妹具备该学校直升资格的,必须填报该学校为校内直升志愿。未按上述要求填报志愿的,不纳入兄弟姐妹优先补录范围。
审核报名资格
(一)政策直招和人才直招对象资格审核
区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审核政策直招和人才直招对象资格,审核结果向社会公示不少于3天。
(二)协议直招对象资格审核
1.学校根据区、镇(街道)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协议直招范围和对象,对外发布直招计划,并组织直招对象网上报名和线下资格审核。完成线下的资格审核工作后,学校将符合本校协议直招条件的学生名单公示3天后导入区民办招生平台系统,镇(街道)教育发展中心负责实施过程的监管和督查审批工作。区教育局根据镇(街道)提交的审批名单,完成市民办招生平台的协议直招资格审核。
2.民办学校对于符合协议直招资格并自愿报读本校的适龄对象要应收尽收,若直招对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校内随机摇号确定最终的直招对象。
(三)普通学生的报名资格审核。由镇(街道)教育发展中心根据市民办招生平台的信息比对结果,结合线下资料审核,对选择本区为报名所属区的学生分类进行资格审核。
(四)直升资格对象审核。具有小学直升初中招生资格的学校,提取符合直升条件的学生名单并录入市民办招生平台,所在镇(街道)教育发展中心对名单进行比对审核,审核结果由学校在官网(官微、学校公众号等)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确定具有直升资格的学生名单。
(五)审核结果查询。所有报名对象应及时登录市民办招生平台查看资格审核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报名直招但未被录取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修改报名信息。
符合校内直升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在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时,应核对是否已标记具有本校直升报名资格,信息有误的应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学校进行更正。
注册和补录
(一)注册。被录取的报名对象凭注册码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注册,各学校在市民办招生平台办理注册入学手续。
(二)补录。统一注册后,区教育局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名单,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按照兄弟姐妹、区内、市内区外等顺序依序进行补录。资格审核通过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报名对象,自行联系学校补录。
1.兄弟姐妹补录。在不超计划的前提下,学校必须优先补录符合条件的兄弟姐妹,市民办招生平台自动为符合条件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弟弟妹妹补录至哥哥姐姐所在学校;补录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的,具体补录办法由区、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2.区内补录。区内补录应优先录取公办学校无法满足学位的所在区随迁子女和居住在学校服务半径范围内的学生。有校内直升招生资格的学校补录时,应优先录取选报了本校直升志愿但未被录取的本校小学毕业生。
3.区外补录。区内补录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经市局批准,具有跨区补录资格的学校可进行市内区外补录。
组织电脑摇号
区教育局统一开发电脑摇号软件,并联合各镇(街道)教育发展中心、各民办学校组织现场摇号工作。电脑随机摇号参照招生考试保密流程管理,提前封存摇号电脑和程序,摇号过程断网进行,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关人员、纪检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