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租房资格年审指引
时间:对公共租赁住房在保家庭每三年进行定期资格复核,需要在住保资格剩余期限不足3个月前及时办理资格年审业务。未按时提交资料参加资格定期复核的在保家庭,资格定期复核期限届满的次月起由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并核发《取消住房保障资格通知书》。定期复核后,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对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应重新核发《准予住房保障资格通知书》。
流程: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在线审批制度,申请人在珠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平台上提交年审及变更申请资料,经镇政府(街道)和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双审核双公示”后,获批新的住保资格,通过后申请人手机会收到系统平台推送的相关短信息。
年审所需材料如下:
1、公共租赁住房年审审批表
2、收入证明(工资明细12个月)在职/退休
3、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在职/失业人员
4、失业证复印件(年审章)
5、身份证复印件
6、结婚证复印件
7、离婚证复印件
8、离婚协议书复印件
9、无婚姻承诺书(社区领取)
10、户口本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