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请报考人员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如实承诺报考。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属地管理的有关规定,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设置
2025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以下简称“翻译考试”)将于6月21日、22日举行,考试形式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翻译考试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朝鲜语/韩国语、葡萄牙语等9个语种,每个语种分为一、二、三级,各语种、各级别均设口译和笔译考试。应试人员须在当次考试中通过所报考语种、级别的口译或笔译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一)口译考试
一级口译考试设《口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口译考试设《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2个科目。其中,二级《口译实务》科目分设“交替传译”、“同声传译”2个专业类别,目前仅英语同时开考“交替传译”、“同声传译”,其他语种只开考“交替传译”。通过同声传译考试并符合相应任职条件的人员,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一、二级《口译实务》科目和各级别《口译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时长均为1小时,三级《口译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30分钟,同语种同级别的《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两科目考试连续组织。《口译综合能力》科目考试采用应试人员听、译并输入的作答方式,《口译实务》科目采用应试人员听、口译并现场录音的作答方式。
(二)笔译考试
一级笔译考试设《笔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笔译考试设《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2个科目。《笔译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笔译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3小时。应试人员须使用鼠标、键盘进行输入作答。
口译、笔译考试各级别、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2。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见附件1)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报考人员所填报学历须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实习期不计为专业工作年限。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考试报名操作流程完成报名。
(一)报名工作各时间点
注册报名时间:4月10日至4月20日18:00;
网上核查时间:4月10日至4月21日18:00(节假日除外);
网上缴费时间:4月10日至4月22日18:00止。
(二)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报考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查结果。报考人员须及早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人员需按要求完善注册信息。核查结果分别为“核查通过”、“无法核查”和“核查不通过”。
1.核查结果为“核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即可进入报名环节。
2.核查结果为“无法核查”和“核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进入报名环节后,按照系统提示上传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获取的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等相关材料。
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可以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事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
(三)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报名事项。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或者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1.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人员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报名条件,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人员,经网络人工核查通过后,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
逾期未办理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资格审核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在考前、考中、考后通过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进行资格复核。对资格核查不通过或逾期不接受核查的人员,将作出报名无效或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已缴报名费不予退费。
该项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考试资格抽查,将通过电话通知或者发送短信的方式告知被核查人提供补充材料,未接到通知人员不需要提供补充资料。请广大报考人员保持报名留存手机号畅通。
本次考试报名阶段实行网上核查,不再设置现场资格核查,网上核查工作由各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负责,相关规定和要求由其负责解释。
(五)网上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缴费确认工作统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缴费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可更改。若确需更改的,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删除原报考信息后,重新报名、缴费,不退还原缴纳费用。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确认者,报名无效,视为报考人员放弃本次考试。
(六)收费标准
根据陕价费发〔2018〕41号规定,翻译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1)笔译:
主观题科目55元/人/科,客观题科目51元/人/科
(2)口译:
同声传译450元/人/科,一级350元/人/科,二级150元/人/科,三级140元/人/科
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请于本年度考试开考前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发票邮寄”栏目填写开票申请,获取发票。
(七)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考试前7日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八)证书发放
电子证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证书查验栏目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纸质证书:可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进入“证书发放”栏目,通过“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证书邮寄系统”申请纸质证书邮寄服务。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考试用具
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应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应试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黑色墨水笔。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除规定可携带的物品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二)考前告知
1.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规定的有关要求。
2.考试时间、考试时长及作答方式等基本信息。
3.考场封闭要求。口译考试开始后,迟到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包括连续组织考试科目的间隔时间)应试人员不得提前离场。笔译考试开始后,迟到5分钟以上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2个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4.应试人员应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并尽早就座,以预留充足时间用于签到,测试输入法,调试播音、录音设备等准备工作。
5.考试设备使用、作答方式等方面的相关内容:
(1)翻译机考支持的输入法有: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英语(美国)、日语(日本)-MicrosoftIME、日语(日本)-百度输入法、法语(法国)、法语(加拿大)、阿拉伯语(埃及)、俄语(俄罗斯)、德语(德国)、西班牙语(西班牙,国际排序)、朝鲜语/韩国语(朝鲜语)-MicrosoftIME &朝鲜语、葡萄牙语(葡萄牙)-葡萄牙语、葡萄牙语(巴西)-美国英语-国际。
(2)参加口译考试的应试人员,须在开始作答前测试考试设备录音、播放、输入等功能是否运行正常。《口译实务》科目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须确认其作答录音是否正常。
(3)建议应试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利用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和考试流程。
6.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难以提前防范的因素致使考试无法正常完成的,应试人员可申请免费参加下一次同科目翻译考试。
(三)应试人员应考时要认真阅读考试须知,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应试人员在电子答卷上作标记或者在非署名处署名,擅自关闭或重启考试机、大幅度调整考试机显示屏摆放位置和角度、搬动主机箱,擅自更换或故意损毁机考设施设备的,按违纪处理。
(四)应试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可收悉的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联系方式信息。
(五)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通过陕西人事考试网向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提出成绩复查申请。
(六)考试结束后,将根据违纪事实,在陕西人事考试网发布该项考试违纪情况公告,请应试人员及时查看,并请社会进行监督。
(七)翻译考试各语种、级别、科目的考试大纲已在中国外文局翻译院官网(http://www.aticicg.org.cn/)公布。
(八)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是官方网络报名平台,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是官方公告发布平台。同时,请广大应试人员关注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sxrskswx,及时获取考试和办证资讯。
考务咨询电话:029-85717700
接听时间:8:30-11:30,14:00-17:30 节假日除外
附件:1.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条件
2. 2025年度翻译考试时间安排
3. 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培养单位名单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5年4月2日
附件1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条件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以下简称翻译考试)分为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考试和翻译专业资格(水平)口译考试。
一级翻译考试报名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一)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二)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级和三级翻译考试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翻译考试。
免试条件
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二级翻译考试时,可免试《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译实务》或《口译实务》科目考试。
对取得二级英语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在报考二级英语口译(同声传译)考试时,可免试《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译实务(同声传译)》科目考试。
附件2
2025年度翻译考试时间安排
日期 | 类别 | 时间 | 科目 | 语种 |
6月 21日 | 口译 | 9:00-10:00 | 三级《口译综合能力》 | 英、法、日、阿、葡 俄、德、西、朝/韩 |
10:30-11:00 | 三级《口译实务》 | 英、法、日、阿、葡 俄、德、西、朝/韩 | ||
10:30-11:30 | 一级《口译实务》 | 英、法、日、阿、葡 俄、德、西、朝/韩 | ||
13:30-14:30 | 二级《口译综合能力》 | 英、法、日、阿、葡 俄、德、西、朝/韩 | ||
15:00-16:00 | 二级《口译实务》(交替传译) | 英、法、日、阿、葡 俄、德、西、朝/韩 | ||
二级《口译实务》(同声传译) | 英 | |||
6月 22日 | 笔译 | 9:00-11:00 | 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 | 英、法、日、阿、葡 俄、德、西、朝/韩 |
13:30-16:30 | 一、二、三级《笔译实务》 | 英、法、日、阿、葡 俄、德、西、朝/韩 |
附件3
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培养单位名单
(374所)
省市 | 院校名称 | 省市 | 院校名称 | 省市 | 院校名称 |
北京 | 北京大学 | 北京 | 华北电力大学 | 河北 | 河北农业大学 |
中国人民大学 |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 河北师范大学 | |||
北京交通大学 |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 石家庄铁道大学 |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 燕山大学 | |||
北京理工大学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 河北经贸大学 | |||
北京科技大学 | 中国科学院大学 | 河北传媒学院 | |||
北京工商大学 |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 |||
北京邮电大学 | 北京物资学院 | 河北地质大学 | |||
北京林业大学 | 天津 | 南开大学 | 山西 | 山西大学 | |
北京中医药大学 | 天津大学 | 太原理工大学 | |||
北京师范大学 | 中国民航大学 | 山西师范大学 | |||
首都师范大学 | 天津理工大学 | 太原师范学院 |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天津师范大学 | 内蒙古 | 内蒙古大学 | ||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 内蒙古工业大学 | |||
北京语言大学 | 天津外国语大学 | 内蒙古农业大学 | |||
中国传媒大学 | 天津商业大学 | 内蒙古师范大学 | |||
中央财经大学 | 天津财经大学 | 内蒙古民族大学 |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天津工业大学 | 内蒙古科技大学 |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 河北 | 河北大学 | 辽宁 | 辽宁大学 | |
外交学院 | 河北工程大学 | 大连理工大学 | |||
国际关系学院 | 河北工业大学 | 沈阳理工大学 | |||
中央民族大学 | 华北理工大学 | 东北大学 | |||
中国政法大学 | 河北科技大学 |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 |||
辽宁 | 大连海事大学 | 上海 | 上海交通大学 | 江苏 | 河海大学 |
沈阳建筑大学 | 华东理工大学 | 南京林业大学 | |||
大连海洋大学 | 上海理工大学 | 江苏大学 | |||
辽宁师范大学 | 上海海事大学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 |||
沈阳师范大学 | 东华大学 | 南通大学 | |||
大连外国语大学 | 上海电力大学 | 南京农业大学 | |||
东北财经大学 | 上海海洋大学 | 南京师范大学 | |||
大连民族大学 | 上海中医药大学 | 江苏师范大学 | |||
沈阳大学 | 华东师范大学 | 苏州科技大学 | |||
吉林 | 吉林大学 | 上海师范大学 | 扬州大学 | ||
延边大学 | 上海外国语大学 | 江苏科技大学 | |||
东北电力大学 | 上海财经大学 | 淮阴工学院 | |||
吉林化工学院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 南京审计大学 | |||
东北师范大学 | 上海海关学院 | 江南大学 | |||
吉林师范大学 | 华东政法大学 | 江苏海洋大学 | |||
长春师范大学 | 上海大学 | 南京财经大学 | |||
吉林外国语大学 | 上海政法学院 | 江苏理工学院 | |||
长春大学 |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 南京工业大学 | |||
长春理工大学 |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 盐城工学院 | |||
黑龙江 | 黑龙江大学 | 上海体育大学 | 南京工程学院 |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江苏 | 南京大学 | 浙江 | 浙江理工大学 | |
哈尔滨理工大学 | 苏州大学 | 浙江师范大学 | |||
哈尔滨工程大学 | 东南大学 | 杭州师范大学 | |||
东北林业大学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温州大学 |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南京理工大学 | 浙江工商大学 | |||
牡丹江师范学院 | 中国矿业大学 | 浙江财经大学 | |||
上海 | 复旦大学 | 常州大学 | 宁波大学 | ||
同济大学 | 南京邮电大学 | 浙江外国语学院 | |||
浙江 | 浙江传媒学院 | 江西 | 东华理工大学 | 山东 | 临沂大学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 南昌航空大学 | 山东工商学院 | |||
绍兴文理学院 | 江西理工大学 | 河南 |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 ||
台州学院 | 景德镇陶瓷大学 | 郑州大学 | |||
浙江万里学院 | 江西师范大学 | 河南理工大学 | |||
嘉兴大学 | 赣南师范大学 | 郑州轻工业大学 | |||
安徽 | 安徽大学 | 江西财经大学 | 河南工业大学 |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 河南科技大学 | |||
合肥工业大学 | 南昌工程学院 | 中原工学院 | |||
安徽工业大学 | 山东 | 山东大学 | 河南农业大学 | ||
安徽理工大学 | 中国海洋大学 | 河南中医药大学 | |||
安徽工程大学 | 山东科技大学 | 新乡医学院 | |||
安徽农业大学 |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 河南大学 | |||
安徽师范大学 | 青岛科技大学 | 河南师范大学 | |||
安庆师范大学 | 济南大学 | 信阳师范学院 | |||
淮北师范大学 | 青岛理工大学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 |||
阜阳师范大学 | 山东建筑大学 |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 |||
福建 | 厦门大学 | 齐鲁工业大学 | 信息工程大学 | ||
华侨大学 | 山东理工大学 | 河南科技学院 | |||
福州大学 | 山东农业大学 | 南阳师范学院 | |||
福建工程学院 | 青岛农业大学 | 湖北 | 武汉大学 | ||
福建农林大学 | 山东师范大学 | 华中科技大学 | |||
集美大学 | 曲阜师范大学 | 武汉科技大学 | |||
福建师范大学 | 聊城大学 | 长江大学 | |||
闽南师范大学 | 鲁东大学 | 武汉工程大学 | |||
厦门理工学院 | 山东财经大学 |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 |||
江西 | 南昌大学 | 青岛大学 | 武汉纺织大学 | ||
华东交通大学 | 烟台大学 | 武汉轻工大学 | |||
湖北 | 武汉理工大学 | 广东 | 汕头大学 | 重庆 | 重庆交通大学 |
湖北工业大学 | 华南理工大学 | 重庆医科大学 | |||
华中农业大学 | 华南农业大学 | 西南大学 | |||
湖北中医药大学 | 华南师范大学 | 重庆师范大学 | |||
华中师范大学 | 深圳大学 | 四川外国语大学 | |||
湖北大学 | 广东财经大学 | 西南政法大学 | |||
湖北民族大学 | 广州大学 | 重庆工商大学 |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广东工业大学 | 四川 | 四川大学 | ||
中南民族大学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 西南交通大学 | |||
江汉大学 | 南方医科大学 | 电子科技大学 | |||
三峡大学 | 广东金融学院 | 西南石油大学 | |||
湖南 | 湘潭大学 | 广西 | 广西大学 | 成都理工大学 | |
吉首大学 | 广西科技大学 | 西南科技大学 | |||
湖南大学 |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 西华大学 | |||
中南大学 | 桂林理工大学 |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 |||
湖南科技大学 | 广西医科大学 | 四川农业大学 | |||
长沙理工大学 | 右江民族医学院 | 四川师范大学 | |||
湖南农业大学 | 广西中医药大学 | 西华师范大学 | |||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 广西师范大学 | 西南财经大学 | |||
湖南师范大学 | 南宁师范大学 | 成都体育学院 | |||
湖南理工学院 | 广西民族大学 | 西南民族大学 | |||
衡阳师范学院 | 广西财经学院 | 成都大学 | |||
湖南工商大学 | 海南 | 海南大学 | 攀枝花学院 | ||
南华大学 | 海南师范大学 | 四川轻化工大学 | |||
湖南工业大学 | 三亚学院 |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 |||
国防科技大学 |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 川北医学院 | |||
广东 | 中山大学 | 重庆 | 重庆大学 | 贵州 | 贵州大学 |
暨南大学 | 重庆邮电大学 | 贵州师范大学 | |||
贵州 | 贵州财经大学 | 陕西 | 西安工业大学 | 甘肃 | 兰州理工大学 |
贵州民族大学 | 西安科技大学 | 兰州交通大学 | |||
云南 | 云南大学 | 西安石油大学 | 西北师范大学 | ||
昆明理工大学 | 陕西科技大学 | 西北民族大学 | |||
云南农业大学 | 西安工程大学 | 甘肃政法大学 | |||
西南林业大学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 兰州财经大学 | |||
大理大学 | 陕西师范大学 | 天水师范学院 | |||
云南师范大学 | 宝鸡文理学院 | 青海 | 青海民族大学 | ||
云南财经大学 | 西安外国语大学 | 青海师范大学 | |||
云南民族大学 | 西北政法大学 | 宁夏 | 宁夏大学 | ||
昆明学院 | 西安邮电大学 | 北方民族大学 | |||
西藏 | 西藏大学 | 空军工程大学 | 宁夏师范学院 | ||
西藏民族大学 | 延安大学 | 新疆 | 新疆大学 | ||
陕西 | 西北大学 | 长安大学 | 石河子大学 | ||
西安交通大学 | 榆林学院 | 新疆师范大学 | |||
西北工业大学 | 西安财经大学 | 喀什大学 | |||
西安理工大学 | 西京学院 | 塔里木大学 |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 甘肃 | 兰州大学 | — | — |
说明:
1.中国矿业大学和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均为“两所学校、独立办学、毕业证不同”,华北电力大学和华北电力大学(保定)为“一所学校、两地办学、毕业证相同”,本表中“地矿油”院校各按照两所来计算,华北电力大学按一所来计算。
2.解放军外国语学院(所在地为洛阳)已与原信息工程大学(所在地为郑州)合并,本表与研招网保持一致采用信息工程大学的名称。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所在地为南京)已与原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所在地为长沙)合并,本表与研招网保持一致采用国防科技大学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