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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板芙镇中心幼儿园秋季招生公告(招生计划/报名方式/联系电话)

24小时热点资讯 24小时热点资讯 发表于2025-04-07 11:06:08 浏览1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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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板芙镇中心幼儿园秋季招生公告

  01 招生计划


  02 招生对象

  3-5岁身心健康,能适应幼儿园集体生活的适龄儿童,年龄划分如下:

  (一)小班,年满3周岁(即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出生)。

  (二)中班,年满4周岁(即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

  (三)大班,年满5周岁(即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

  03 报名办法

  (一)信息登记

  登记时间:2025年4月7日起至4月20日17:00止。

  (二)登记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儿童由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扫“板芙镇政府办幼儿园报名小程序”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有意就读中心幼儿园的,则第一志愿选择中心幼儿园,第二志愿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领美幼儿园,如中心幼儿园未能录取则可选择就读领美幼儿园并按照领美幼儿园录取次序录取),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双、多胞胎在同一账号上登记信息),并按学生类别要求上传相关资料(详情见附件1),所有上传资料都必须为原件扫描件或原件照片,上传照片清晰完整(具体样式见附件2)。

  (三)资格审核及公示

  1.资格审核:2025年4月22、23日,幼儿园校核报名信息,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该儿童报名资格。

  2.资格公示:2025年4月25日,幼儿园将报名信息中符合报读资格的儿童名单在中心幼儿园大门口进行公示,不符合条件的逐一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家长。

  04 招生录取

  (一)招生录取次序

  落实各类教育优待政策后,剩余的学位:

  第一批:1.第一志愿报读本园的金钟村户籍适龄儿童;2.第一志愿报读本园的纯水岸小区业主板芙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含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是金钟村户籍或纯水岸小区业主的板芙镇户籍人员)。

  第二批:第一志愿报读本园的板芙镇户籍适龄儿童或板芙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含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是板芙镇户籍人员)。

  第三批:第二志愿报读本园且第一志愿未被领美幼儿园录取的板芙镇户籍幼儿或板芙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第四批:第一志愿报读本园的纯水岸小区业主非板芙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第五批:第一志愿报读本园的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板芙镇有房产且在板芙镇居住的非板芙镇户籍适龄儿童。

  录取次序说明:

  落实各类教育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后。第一批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则第一批采取摇号派位方式录取,若第一批报名人数不超剩余学位则直接录取,剩余学位按批次依次进行录取(如第一批报名人数不超计划招生人数,第二批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则第二批采取摇号派位方式录取;若第二批报名人数不超剩余学位数则直接录取,依次类推)。如第一志愿录取后家长自动放弃学位,则视为放弃两所政府办幼儿园学位。集中招生结束后,如有富余学位,可随时补招。

  (二)摇号派位

  1.4月底,在幼儿园公众号、幼儿园大门口公布摇号派位方案。

  2.5月上旬,在板芙镇中心幼儿园进行现场摇号派位并邀请镇人大代表、家长代表等到场监督(具体见幼儿园现场摇号派位方案)。

  (三)录取结果公示

  摇号结束后将录取名单在幼儿园公众号及幼儿园大门口进行公示。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

  公示无异议后,幼儿园发放录取通知书。

  05 其他事项

  (一)关于新生注册

  新生注册时间及注意事项在摇号派位结束后另行通知。

  (二)关于收费

  1.收费文件依据:《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中山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通知》(中发改收费[2023]299号)、《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中山市财政局中山市教育局关于我市幼儿园托管费标准的通知》(中发改[2014]172号)等。

  2.收费项目及标准:

  ①保教费:收费标准1150元/月·生,按学期一次性缴交保教费5750元。

  ②伙食费:收费标准为18元/天·生,按实收取。

  ③托管费:收费标准为8元/天·生,按实收取。

  ④假期留园费:50元/天·生,按实收取。

  3.退费办法:本园退费办法根据《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中山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通知》(中发改费[2023]299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关于资助办法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21〕1号)、《关于印发中山市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教〔2013〕100号)、《关于调整中山市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中教体〔2016〕44号)等文件精神,在幼儿园就读的3-6岁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可凭相关有效证件及材料进行教育资助申请。

  (四)咨询方式

  幼儿园工作日咨询电话:86509636、86509621

  幼儿园招生监督电话:86501330(板芙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

  报名小程序: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