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襄阳襄城区体育中考免缓考范围
(一)免考:凡患有器质性心脏血管病(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炎)、高血压、结核病、支气管扩张、哮喘、急慢性肝炎、急慢性肾炎、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精神病、癫痫、类风湿病、慢性骨髓炎、各种血液疾病、近期进行的各种外科手术恢复期、侏儒症、巨人症、肥胖大于或等于Ⅰ度、严重畸形等考生,可申请免考,经区教育局复核批准后,按所免考项目分值40%计分。
(二)缓考:考生在考试前或考试期间,因生理原因或临时患有外伤等其他疾病的,可申请缓考,经审批同意后,可参加集中补测。时间安排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进行。参加集中补测的缓考对象,项目考试分达不到项目分值40%的,按40%计分。集中补测时仍不能参加的考生,可申请免考,经区教育局复核批准后,按所免考项目分值的40%计分。
(三)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考生,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后,按所免考项目的分值75%计分。
(四)未丧失运动能力,后因伤、病(1年及以上)不能上体育课和参加体育活动而申请免考的考生,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后,按所免考项目的分值60%计分。
(五)因伤、病申请免考的考生,必须由考生及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襄阳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见附件6),出具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或民政部门残疾证明,由班主任、课任体育教师签字,经学校和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方能生效,并存入考生档案。
(六)小学五、六年级或初中阶段参加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体育等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运动竞赛项目(含田径、游泳、跳水、武术、散打、击剑、体操、健美操、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网球、毽球、柔道、摔跤、跆拳道、空手道、拳击、举重、赛艇、皮划艇、轮滑等)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不足六个队的减1录取)的队员或获得单项比赛前三名的学生,选考项免考计满分(即10分),由区教育局审核。
(七)在初中阶段,参加湖北省运动会、湖北省中学生运动会、湖北省青少年锦标赛及以上的比赛并取得前三名(含团体项目)的学生,体育中考集中考试免考,计满分35分,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八)非免考对象,应参加相关项目的测试,未参加测试的项目计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