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对象
1.我区普通高中在校生。
2.自愿报名参加考试的我区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具有初中毕业学历且户口在我区的社会考生。
二、不得报考人员
1.处于学考停考处理期限内的考生。
2.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生。
三、报考要求
1.高中一年级学生须同时报考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高中二、三年级学生报考未取得合格成绩的科目。
2.考生已取得我区学考合格成绩的科目,不能重复报考。
3.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转入我区,其在外省取得的学考成绩,根据转出地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成绩证明,经我区审定合格的科目不需报考,只需报考不合格科目。转入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等级呈现,不认定其原始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