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范围和条件
一、中心城区公办小学
1.招生对象范围
年满六周岁(指2018年8月31日及此日之前出生)且有正常学习能力的本区户籍和符合入学条件(见附件1)的非蓬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不包括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父母在蓬江区没有自购房产的新会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注:由于未满六周岁的儿童无法建立学籍和已经建立学籍的学生无法重复建立学籍,所以2018年9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儿童和已入读过一年级的学生不能报名。若发现报读资料造假,不予安排入学,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劝退回幼儿园就读,已经读过一年级的学生劝退回原学校就读。
2.报名入学条件
报名的适龄儿童须符合以下其中一种条件:
(1)具有蓬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在本区居住的非蓬江区户籍适龄儿童(不包括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父母没有在蓬江区购房的新会区户籍适龄儿童)(见附件1)。
①在蓬江辖区内居住的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
②在蓬江辖区内居住、服务的江门市及蓬江区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子女。
③在蓬江区居住和服务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适龄子女。
④父(母)在蓬江区购买住宅(不含铺位、车库、商业公寓)且全权拥有产权(住宅产权所有人为父或母,或父母两人共有),并已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
⑤父母双方或单方户籍在蓬江区的适龄子女。
⑥父母委托蓬江区中心城区户籍的成年人为监护人并居住在蓬江区的外国籍、港澳台籍的适龄子女(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均为国外或港澳台人士的)。
⑦江门市以外户籍:父(母)在蓬江区有固定住址、有合法稳定就业的适龄子女。父(母)须持有在蓬江区内居住连续不间断满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至少在2023年9月1日前由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签发且至2024年2月29日仍有效的居住证),同时在蓬江区连续依法、依时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至少从2023年9月份开始连续依时缴交)。(注:居住证和社保缴费清单须为父或母同一方同时持有。)
⑧江门市下属县(市)(指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户籍:父(母)在蓬江区有固定住址、有合法稳定就业的适龄子女,父(母)须持有位于蓬江区的房产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由江门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出具备案证明,租赁期限须早于2023年9月1日,且到2024年2月29日依然生效)或者父(母)在蓬江区有共有房产(不含铺位、车库、商业公寓,已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同时在蓬江区连续依法、依时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或以上(至少从2023年9月份开始连续依时缴交)。(注:居住证明和社保缴费清单须为父或母同一方同时持有。)
二、各镇公办小学
※ 潮连街
1.招生对象
小学:年满六周岁(指2018年8月31日及此日之前出生)且有正常学习能力的潮连街户籍适龄儿童和非潮连街户籍符合入学条件(详见附件1)的适龄儿童(不包括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父母没有在蓬江区购房的新会区户籍适龄儿童)。
注:由于未满六周岁的儿童无法建立学籍和已经建立学籍的学生无法重复建立学籍的原因,所以2018年9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儿童或已入读过一年级的学生不能报名。若发现作假报读,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劝退回幼儿园就读;已经读过一年级的学生劝退回原学校就读。
2.招生范围
(1)潮连街户籍的适龄儿童。
(2)在潮连街购房的适龄子女。父(母)在潮连街购买住宅且全权拥有。
(3)在潮连街随迁的适龄子女。父(母)居住(暂住)在潮连街辖区的非潮连街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在潮连街居住满6个月以上并由同一用人单位在蓬江区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至少从(2023年9月1日)前开始连续依时缴交,有固定住址、有合法稳定就业的适龄子女。
注:①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由江海区安排入学,潮连街不作安排。有关入学事宜请与江海区教育局联系。②父母没有在潮连街购房的新会区户籍适龄儿童由新会区安排入学,潮连街不作安排。有关入学事宜请与新会区户口所在地的镇街教育部门联系。
(4)特殊学生的入学。需入读特殊教育学校的适龄儿童,请家长在江门市中小学生招生平台特殊教育学校报名模块提交报名申请,经审核后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需参加特殊儿童入学评估,有关评估的事宜另行通知。经过评估后,根据残疾程度和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根据评估结果安排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入读特殊教育学校。如需咨询可联系蓬江区特殊教育学校(咨询电话:0750-8256278,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紫坭路26号)或江门市特殊教育学校(咨询电话:0750-3523713,地址:江门市蓬江区龙湾西路21号)。
※ 杜阮镇
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指2018年8月31日及此日之前出生)且有正常学习能力的杜阮镇户籍和符合入学条件(见附件1)的非杜阮镇户籍的适龄儿童[不包括棠下镇、荷塘镇、潮连街、中心城区(即环市街、白沙街、滨江新区、杜阮镇群华群福片区)、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父母没有在杜阮镇购房的新会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注:由于未满六周岁的儿童无法建立学籍和已经建立学籍的学生无法重复建立学籍,所以2018年9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儿童和已入读过一年级的学生不能报名。若发现报读资料造假,不予安排入学,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劝退回幼儿园就读,已经读过一年级的学生劝退回原学校就读。
报名入学条件
报名的适龄儿童须符合以下其中一种条件:
1.具有杜阮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2.符合报名条件之一(详见附件1)并在我镇居住的非杜阮镇户籍适龄儿童[不包括棠下镇、荷塘镇、潮连街、中心城区(即环市街、白沙街、滨江新区、杜阮镇群华群福片区)、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父母没有在杜阮镇购房的新会区户籍适龄儿童]。
※ 荷塘镇
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且有正常学习能力的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入读条件的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不包括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父母在荷塘镇没有自购房产的新会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注:若发现报读资料有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录取。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劝退回幼儿园就读,已经读过一年级的学生劝退回原学校就读。
招生范围
1.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①户籍属学区招生地段的适龄儿童,按照“人户一致,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学位分配;②非学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父母购房条件,由镇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学位。
2.非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入读条件之一(见附件1.《非荷塘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公办中小学条件及审核资料明细表》)可安排入读公办小学,额满即止。
注:需入读特殊教育学校的适龄儿童,请家长在江门市中小学生招生平台特殊教育学校报名模块提交报名申请,经审核后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必须参加特殊儿童入学评估,有关评估的事宜另行通知。经过评估后,根据评估结果和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入读特殊教育学校。如需咨询可联系蓬江区特殊教育学校(咨询电话:0750-8256278,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紫坭路26号)或江门市特殊教育学校(咨询电话:0750-3523713,地址:江门市蓬江区龙湾西路21号)。
※ 棠下镇
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此日之前出生)且有正常学习能力的棠下镇户籍和符合入学条件(见附件1)的非棠下镇户籍的适龄儿童(不包括杜阮镇、荷塘镇、潮连街、环市街、白沙街、江海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父母在棠下镇没有自购房产的新会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注:由于未满六周岁的儿童无法建立学籍和已经建立学籍的学生无法重复建立学籍,所以2018年9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儿童和已入读过一年级的学生不能报名。若发现报读资料造假,不予安排入学,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劝退回幼儿园就读,已经读过一年级的学生劝退回原学校就读。(何时发现,何时进行劝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