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对象: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
体检时间
第一阶段体检时间:4月21日—4月25日(周六日除外)
第二阶段体检时间:6月23日—6月27日(周六日除外)
体检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双面打印)
体检具体事项:
申请人自行下载并打印《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照片与上传信息系统的电子照片必须一致,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体检后务必将体检表以及一张1寸彩色白底照片(背后写上姓名+申请种类学科)交到医院前台。
去哪里体检?
体检医院:惠东县人民医院二楼健康管理中心进行体检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0:30(下午不可体检)
医院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环城南路新车站往白花方向800米。
注意:不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间范围内体检的体检结果无效。体检结果以惠东县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的最终结论为准。申请人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可自行向体检医院查询。县教育局对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不负责解释。体检医院咨询电话:0752-8999600。
体检合格证明由医院统一交回县教育局,无需自取。
特别提示:
各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合理安排体检时间。因妊娠期的申请人不宜做个别体检项目,请携带有关怀孕检查资料,由指定医院的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县教育局存档。妊娠结束后补检相关项目,期限在申请认定日期起一年内进行。经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凭胸片盖章合格证明到惠东县教育局确认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超过期限当自愿放弃。备孕、哺乳期的申请人,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体检,不能免除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