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内容
1.缴存基数的计算口径
2024年度(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以下简称“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3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部分)除以实际发放工资的月数。
2.缴存基数的上下限。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2696元;缴存基数下限为2490元。
3.缴存比例。2024年度全市机关事业、企业等各类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5%-12%。4.新职工住房补贴的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相同,缴存比例根据省市的各相关规定执行。
二、月缴存额计算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月缴存额和单位月缴存额之和。计算公式为:职工月缴存额=(缴存基数*职工缴存比例)(见分进元)
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见分进元)月缴存额= 职工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
三、调整时间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在汇缴2024年7月份的住房公积金之前办理基数调整,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从2024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