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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东阳市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对象

24小时热点资讯 24小时热点资讯 发表于2025-03-27 14:25:22 浏览1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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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东阳市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对象

  一、受理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在我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 户籍所在地在东阳市的社会人员;

  2. 居住地在东阳(须持有东阳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的社会人员;

  3.在东阳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包括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东阳市的港澳台居民、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且在浙江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4.部队驻地在东阳市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

  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属地管理。根据教师资格种类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权限,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东阳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处于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东阳市教育局负责东阳辖区内“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包括材料审核、体检、专家评审、证书打印发放等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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