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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不受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限制的情况

24小时热点资讯 24小时热点资讯 发表于2025-03-27 09:21:49 浏览14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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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高层次人才和高校毕业生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333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3)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部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333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博士生导师、教授或研究员级高工。

  (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省“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拨尖人才)、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和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

  (5)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双本科文凭以上人员。

  (6)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及带项目带资金的各类人员。

  (7)经市人才测评机构认定的具有特殊才能的其他各类人员。

  (8)应届毕业新参加工作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2、军队转业军人、退伍军人所在单位已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以上的,可视同本人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以上。

  3、与单位已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确有缴存住房公积金意愿的,可与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签订《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协议》,转入住房公积金代理户,按代理户贷款政策统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