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
分两批次集中申请
第一批:4月1日至15日法定工作日的9:00-12:00、13:00-17:00
第二批:9月1日至15日法定工作日的9:00-12:00、13:00-17:00
(请在各批次工作时间递交申请)
其他说明
本细则由新都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所涉费用从新都区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试行期 2年。如国家、省、市政策法规发生变化,造成本细则无法实施时,本细则即时失效,涉及未拨付的生活补贴不再继续发放。
本细则与新都区其他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申请指南:点击查看新都区2025年生活补贴申领指南(时间+标准+条件+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