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新市民等群体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补贴申请时间
自2024年5月31日至2025年11月30日。
适用范围:2024年5月3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在我市市区(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下同)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住房),并同步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手续(时间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
补贴标准:给予我市新市民、进城农民、城市公共服务人员及具有我市户籍的多子女家庭总房价1.5%的购房补贴;给予售出我市市区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购买市区新建商品住房(以下简称卖旧买新)的购房人,或在我市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后1年内售出市区原自有住房(以下简称买新卖旧)的购房人总房价1%的购房补贴。
以上补贴不叠加享受,同一套房屋仅接受购房人其中一人的一次性申请,总房价以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实际网签备案价格为准,单套补贴金额不超过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