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临沂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入口(www.jszg.edu.cn)

24小时热点资讯 24小时热点资讯 发表于2025-03-20 09:25:27 浏览10 评论0

抢沙发发表评论

  2025年临沂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入口(www.jszg.edu.cn)

  报名入口:中国教师资格网

  一、认定流程

  (一)体格检查

  体检时间:2025年3月21日—3月28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3月21日8:00—3月31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认定报名,报名时应按本通告第三条规定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并按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的审核确认点。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申请人可以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中,“常见问题”查看了解常见问题,“操作手册”栏目下载查阅“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操作手册”了解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注意所有环节均完成,生成报名号之后方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申请人可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审批进度及留言信息,并根据系统留言及时修改完善自己的申请材料。申请人未根据留言情况修改完善申请材料导致无法完成认定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后果。

  (三)现场确认

  “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审核结果显示“您的教资认定需现场确认”的,申请人请携带相关材料原件于2025年4月1日-2日(9:00—12:00,14:00—17:00)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详见附件2)提交申请材料。

  系统显示确认通过的,无需进行现场确认。

  (四)认定和证书发放

  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后,各认定机构需对申请人的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依据审核及核查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将通过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送达申请人,请网上报名时准确填写收件人姓名、电话、邮寄地址。

  邮寄领取:2025年4月24日(含)前寄出,邮件包含一本《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现场领取:2025年4月24日-28日(9:00—12:00,14:00—17:00),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领取地点(详见附件3)领取。确有特殊情况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需持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书面委托书到领取地点领取。因个人原因未及时领取证书导致证书丢失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对象范围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在临沂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1.具有临沂市户籍;

  2.持有临沂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3.就读学校所在地在临沂市(本批次仅限定非应届毕业生);

  4.驻临沂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申请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师范生申请教师资格,应取得所在学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规定有效期内),其他申请人应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四)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任教学段、任教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类别教师资格,申请的任教学科还应与所学专业或所从事专业(有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一致。

  (五)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六)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因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以及被依法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被依法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八)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经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四、认定机构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选择临沂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

  2.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选择户籍、居住地(持有居住证)或就读学校、部队等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为认定机构。其中,沂河新区认定工作分别由兰山区和河东区负责,高新区认定工作由罗庄区负责,临港区认定工作由莒南县负责。

  3.现场确认点选择自己的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