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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托幼一体化机构可招收2-3岁幼儿

24小时热点资讯 24小时热点资讯 发表于2025-03-17 19:36:33 浏览1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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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关于开展托幼一体化管理工作(试行)的通知》(津卫办〔2024〕94号)文件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园予以开展托育工作进行备案。现已备案可招收2-3岁幼儿的托幼一体化机构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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