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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保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通知

24小时热点资讯 24小时热点资讯 发表于2025-03-17 10:24:40 浏览14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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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务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保人考函〔2025〕5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和市直各主管部门及驻保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25〕8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25年度该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17日、18日举行,报考地点为“保定”的考生,考试地点均在保定市,定州市和雄安新区报名考务管理工作由保定市人事考务中心负责。具体安排如下:

  5月17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 2点-5点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3个专业)

  5月18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

  下午 2点-6点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3个专业)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客观题)、《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客观题)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专业类别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应试人员务必在答题前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试时仅限携带准考证规定的文具。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考场上备有草稿纸,考后统一收回。

  二、告知承诺制要求

  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进行查阅。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考试管理机构可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报考人员须确保报名注册预留个人手机号码真实有效,并保持电话畅通。

  三、严肃考纪

  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省、市各级考试组织机构将联合行业行政主管、公安、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其中,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为进一步防范利用手机进行高科技作弊行为,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将个人物品(不含手机)放在指定位置,将手机关机后集中放入监考人员提供的专用信封、手机挂毯或其他专用容器内,随后监考人员进行金属探测安检,安检完成后应试人员入座。全部应试人员入座后,监考人员会比对应试人员数量与集中放置手机数量,“差额”手机对应应试人员应签署未携带手机诚信承诺书。

  参照各类国家级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相关要求,考试过程中“经提醒”的提醒方式包括:开考前广播或工作人员宣读的监考指导语,考场醒目位置(如黑板上)的提示、存放规定以外物品位置(如手机袋、存放柜)的提示、准考证页面的注意事项等。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三、考试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的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网上审核或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组织。

  (一)网上提交报考信息

  时间:2025年3月18日9时-27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服 务平台(zg.cpta.com.cn)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最晚于3月25日前完成注册, 3月18日9时-27日17时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务必完成“报名信息确认”,否则无法审核)。

  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己注册报考人员须报考前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学历、学位信息系统审核后无法修改或删除,如果因填写错误等原因未通过的,可重新添加一条学历或学位信息,每个人最多填写五条。)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

  1.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人员报名

  注册后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在线核查通过,且提交报名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通过报考人员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2.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无法在线自动核查人员报名

  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后,同时提交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图片,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各市考试机构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

  (二)需现场审核人员

  时间:3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点30分-5点30)

  地点:保定市东二环人才大厦一楼大厅西北角

  咨询电话:0312-3024184

  以下五种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须现场资格审查:①具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人员②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人员③撤回承诺申请的人员④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的人员⑤部分科目免试的人员,以上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图片,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于3月27日当天按照属地原则到现场进行审核,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现场审核报名人员须准备材料包括:

  1.打印报名表1份;

  2.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02年以后大专以上学历信息、2008年以后学位信息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 www.chsi.com.cn)免费申请本人电子报告,下载自行打印1份;

  4.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5.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佐证材料(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可不提供);

  6. 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报考人员还须携带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7.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撤回承诺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的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报考人员还须携带本人已取得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报考人员如注册在线核查通过,现场人工核查时可不携带上述(2)、(3)、(4)、(5)要求材料。

  四、考试收费

  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按照网站提示操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已网上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3月31日17时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报考人员缴费前,请务必认真核对个人填报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报考级别和报考科目等关键信息,确保准确。

  根据人考中心函[2020]36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笔试费每人69元,其余三科笔试费每人每科51元,报名费每人10元。

  五、打印准考证

  5月10日-16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考前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打印时,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阶段填报的证件类型进行选择,否则将影响准考证打印。

  六、考试大纲

  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科目使用2021年版《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科目使用《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4年修订版)》;水利工程专业科目使用《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水利工程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3年修订版)》。可在相关网站免费下载。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网站(http://www.caec-china.org.cn/)、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jtzyzg.org.cn/)及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http://www.cweun.org/)。

  七、其它

  1.监督举报电子信箱:zhichengkaoshibm@163.com;

  2.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和市直各主管部门及驻保有关单位要加强宣传,做好考试报名指导、服务工作。提醒考生关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试有关事宜将通过以上平台及时发布。

  附件1: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凡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2.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3年;

  3.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4.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二)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专业对照表网址:

  http://www.cpta.com.cn/testCondition/10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