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线下报考人员可就近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报名;线上可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以邮件主题名及压缩文件名“姓名+报考岗位”命名,按时限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626451839@qq.com):
1、《海门区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户口簿的照片或扫描件;
3、2寸电子证件照,要求背景为白底;
4、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毕业证书》电子照;如获得相应学位的,一并提供《学位证书》电子照);
5、个人征信报告的照片或扫描件;
6、组织关系证明(中共党员需提供);
7、退伍证(退役军人需提供)。
即日起至招满为止。报名具体事宜可电话咨询:0513-69862080,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审核和考试
区公安局组织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应聘人员根据通知,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社保缴纳记录(超龄人员提供)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照要求报名或者提供材料不全的,视为审核不合格;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考试环节。考试的时间地点,视情另行通知。考试主要有综合知识及基础法律考试、心理测试、面试及体能测试,专业技术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术知识测试。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情况,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在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及复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按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