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陪同申请领取。
办理材料
申领人的《居民户口簿》。
申领人需在现场登记指纹信息、拍照。不在现场拍照的可以提供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证技术标准及要求的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可以通过“椰城警民通”微信公众号上传或刻录光盘提交。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关注“椰城警民通”公众号,点击“民生”进入行政审批大厅,点击“户政”,选择户政服务事项,点击“不见面审批”(如有提示应进入“个人中心”完成身份认证),填写申请表、上传申办材料、选择所属区域和所属派出所、输入验证码,点击“确定”,进入不见面审批。
2、申请事项审批通过(如被驳回在“我的事务”反馈)后,申请人持申办材料原件到窗口直接办理或预约办理时间后到窗口办理。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邮寄时间不计入审批、办理时间)
办理费用
免收工本费,邮寄费用由申请人自理。